不可不来。”
说罢,她便转身离去。
“小姐,你去吗?”婵娟关上院门小心翼翼的问道。
“去。”楚月牙突然『露』出了一个笑容,“日日禁闭着,我也闷坏了。”
太好了,婵娟也跟着『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每日已时是做防身训练的时候,小姐去练舞了,她就不必练武了,老爷,生辰得好啊。
第三十四章 离开?
第三十四章 离开?
窗外骄阳当空,窗内阳光洒入。
一张褚『色』杉木案台,一卷铺开的泛着黄『色』的宣纸,纸上写着几行墨迹未干的诗词,字迹洒脱如行云流水,婵娟一边出神的看着,一边轻轻研磨,提笔书写者正是楚月牙。
要说,她上辈子有什么引以为豪的事情,除了跆拳道,就是书法了。
每当提起『毛』笔,开始书写的时候,便会觉得心中的浮躁尽去,很平静,有一种泰山崩于面前,她也不会『色』变的淡定,跟平日的她完全不同。
这是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家庭传承的,她老爸最爱的就是书法,认为这是中国传统的精髓,学不好是罪过,若是不学则是罪不可赦。所以,当楚月牙不用爬刚刚学会用两条腿儿走路,两只手得闲之后,便是老爸『逼』着学习书法。
成为孤儿之前,是被老爸强迫,孤儿之后,这便成为了自愿,要将老爸这份对中华传统的热爱继续下去,是一份对逝去亲人的爱的深刻表达,更是她孤独生活中的支柱和坚持。
因为有这份执念,在书法方面她倒是爆发了惊人的天赋,小学开始,在各类书法中便频频拿奖,并没有专门跟随哪个师傅,而是自己买字帖临帖,集众家之所长,倒是有了一番常人写不出的造化,自成一体,别具风格。
一个时辰后——
“好了。”楚月牙轻轻放下笔,『揉』了『揉』手腕,看着案台上的字迹,还比较满意,比起前段时日写进步许多了,由于不适应这身体无力的胳膊,初时写起字来,总是有些颤抖,不够稳,“今天的好多了。”
“小姐,今日的接着上几回的那首词写的吗?”婵娟问道,又自己回答自己,“好像是的,不过今日怎么没写楷书?”
“小楷写腻了,换个字体。”楚月牙应道,然后很自得的道,“其实你家小姐最擅长的是行书,嘿。”
“太『乱』。”正在此时,陆修云的声音『插』了进来,人已经站在楚月牙的身后,“且力度不够。”
“『乱』?”力度不够,楚月牙承认,可是居然说她引以为豪的字很『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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