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厌不信这个邪了,一往无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捡起他们落在溪边的包,分给爱撒娇一个。
“走吧,这下消停不了了。”
“不简单啊大少爷,谈个恋爱使尽了看家本领。”
楚瀛不答话,他只是观察到丁厌的潜能光靠鼓励并不够,还需要激发。
为了追那条狗,丁厌暂时性忘却了肢体的疲乏劳累。他不觉得自己可以靠硬实力赶上戴心诚,他之所以能把对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么是巧合,要么是戴心诚故意让着他。
可是为什么呢?他招惹我就是为了被我打一顿吗?
丁厌想破头也想不通其中缘由。就当是意外吧!打死你这个嘴贱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晒雨淋了多时,内里腐朽,抽了没几下就断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厌坐在树下歇息了一会儿,拍拍裤缝站起来;戴心诚的左脸被他抽了一条红痕,没破皮,无大碍。
后头的两人很快跟来。
爱撒娇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滚。”戴心诚夺过包,独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厌假装看不见自己的背包挂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负重了!全给楚瀛一个人背吧!重死他才好!
***
他们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厌算了算时间,他今天总共走了10个小时,腿疼得没知觉了。
那三个人忙着扎营搭帐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尸,谁来问他,他都只机械地挥挥手呓语道:“我死了,别叫我……”
楚瀛拿他无法,只得抱他进了帐篷。
丁厌盖着毯子小睡了一小时,被人叫醒是因为开饭了。
他捧着一碗玉米浓汤狼吞虎咽,无暇分辨速食和鲜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两片面包和一个土豆给他,他全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好在锅里煮着牛肉干,马上就要软烂了,沸滚的烫噗噜噜地冒着泡。
天色暗下,四面的山峰沉入夜色,犹如静默潜伏的守卫,虔诚地看护着空中那一轮明镜般的月亮。
丁厌躺在草上,望着夜空中星光,在城市里几乎看不见这般清亮闪烁的星星。
此地虽是旷野,却清净异常,既没有虫鸣蛙叫,也没有鸟儿夜啼;只有绵绵的风声掠过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过分柔软,过分舒坦,他丝毫不想起身。
楚瀛剥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里。
丁厌含着糖,感慨万千道:“我的人生还真是滑稽啊……从默默无闻的小职员,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网红,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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