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站着一个身材健硕的男人,身着迷彩服,高大得像座小山,他背对阳光,低头看着她,那是一张棱角分明,坚毅到令人臣服的脸,虽然同样是不苟言笑,但和邵瑾的冷不一样,他身上带着一股军人特有的气质。
也许是叫铮铮铁骨、正义凛然吧。
男人看着她娇小的身体,眉头忍不住皱了皱,这只是一只最低级的丧尸而已,末世三年了,就连小孩都能应对这种级别的,这个女人居然一点反抗力都没有。
拳头被他捏的咔咔作响,像这样的在他们部队得开小灶猛练,包管把她这一身细皮嫩肉训得皮糙肉厚。
职业病犯了呢。
宁岚岚被他的眼神打量得头皮发麻,她自从来到末世还没见过这样不给她好脸色的男人,就算是邵瑾除了在床上都是对她百依百顺的呢,而这个男人的眼里只有嫌弃。
她有些受伤,她很清楚她只是个美丽废物,能不能不要再用眼神鞭挞她了!
“警察叔叔谢谢你救我。”宁岚岚很乖巧地道谢,这个男人一看就很厉害,她得跟着他,然后想办法回去。
警察?他长得很像警察吗?作为末世前就成为最年轻的上将,首屈一指最高荣耀傍身的顶层军衔人员,他还是第一次被人喊警察叔叔。
宁岚岚没接触过军官之类的大人物,见过最有正义气质的人就是交警、民警了,所以她自作聪明地想,不管什么的一股脑叫警察叔叔的就好了。
“跟上。”男人扫了她一眼,把这女人放在野外不管的话,他确实做不出那样没原则没纪律的事。
“哦哦。”宁岚岚顿时一喜,像个小尾巴一样粘着他的影子,走近才发现男人的身姿更加挺拔了,衬得她的身形异常娇小,男人一步顶她好几步,小跑着才堪堪能跟上。
“警察叔叔走慢点,我快跟不上了。”宁岚岚气喘吁吁。
“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