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惨酷的屠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唯一的解释是他在发狂状态下发挥出异常的体能。
还有两具体内几乎滴血不剩的干尸。两个成年男人的血液仿佛消失到另一个次元般。是被拜诺恩带走了吗?
而协助拜诺恩逃亡的是个神父。
朗逊打开一本小小的记事册,写出一连串字句:
圣餐饼←→圣餐酒→基督之圣血
血!(干尸)→宗教仪轨(神父)
吸引朗逊注意的是另一项更重要的线索:凶案现场搜出一批饰物(包括项链、指环、耳环),证实全部属于「王储」五名受害人所有。「王储」就是近月肆虐于汉密尔顿地区的恐怖连环杀手。
朗逊继续在记事册上书写:
饰物→「王储」(拜诺恩?)
连环杀手←→邪教狂想(神父/血)
一个「圆」渐渐在朗逊脑海中成形。
法医的报告写得很糟,朗逊从中嗅到某种「掩饰」的味道,库尔登烟草公司对于雇用拜诺恩及派员到汉密尔顿的解释一直语焉不详,而FBI上层也似乎不愿加以深究……
房门打开,进来的是朗逊的伙伴艾西,带来了一副附有解调器的手提电脑。
「收到了。是疑凶的追加资料。」艾西熟练地开启电脑,放在沙发上操作。
自认是「电脑盲」的朗逊,多么感激上司派了艾西这小子给他。
「州警方面怎么样?」
「公路检查站已架起二十小时了。」艾西摇摇头。「没有逮到一个人。他们恐怕已进了加州。」
艾西凝视电脑细小的液晶屏幕,手指在键盘上操作不停。
「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艾西伸指点点屏幕。「拜诺恩的出生场所。」
「是垃圾场还是公共厕所?」朗逊把眼睛凑近电脑。
「精神病院。」艾西带点兴奋说。「母亲是病人。『直系亲属具精神病史』,这恐怕能解释那家伙发狂的原因吧?」
「这得待『行为科学组』(Behavioral Science)来判断。」
「还有一点。」
「?」
「拜诺恩的母亲是个修女。」
十月十七日 犹他州 盐湖城
「柏诺威酒店」六一二房间
妓女吃力地舐着光头男人胸膛的刺青。
光头男人一动不动地闭目仰躺床上,仿佛在冥想。
十五分钟前,当光头男人脱下浴袍时,妓女确实吃了一惊:男人全身纹满了一列列她看不懂的汉字。
她最初还害怕这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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