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剑,神色惊诧:“白桢?茗闫是你的谁?”
看来他虽不认识我,却认识我的父尊。想必三万年前他亦随父尊往仙界四处征战过,而今却又轮到我了。
弦衣在那边拿着他那柔媚得不成样子的声线道:“你说的那个茗闫,是她老爹。”
“他人呢?”上古魔问道。
我看着手里的白桢,道:“本尊既是将你们从蛮荒解救了出来,自今时今日起,便由本尊来领导你们。”
上古魔面皮上隐隐透露着兴奋的含义,嘴上却坚持着问道:“那茗闫究竟在何处,怎么会允许你这个黄毛小丫头如此胡来!”
我暗自咬了咬牙,淡淡道:“死了。怎么,由本尊来接手你们,你不乐意?”
“死了?你是说茗闫死了?”上古魔闻言果真放声大笑了起来。在他眼里,茗闫——我的父尊——死了,他一出蛮荒就没有哪个再能治得住他,因而他才显得这般兴奋罢。他面皮上的无数小疤皆因他的兴奋而不断地抖动着,一只眼由眼罩罩着,另一只眼眼珠凸起,道,“我都还没急着接手这新崭崭的魔界,你说我们凭什么要由你一个小丫头接手?”
(三)
我随手将白桢剑往忘川河里一抛,激起红色的浪花数丈。忘川河翻滚奔腾,有了白桢镇守,谁都不能过到对岸去。
我赤手,对着上古魔道:“那你我凭实力说话,如何。大家都看着。”我让青夜退到一边,若有若无地限制着弦衣,而弦衣则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在蛮荒时,杀他同伴之仇,他也可趁机都讨回来。因此我如是一说,他毫不犹豫对我使出了全力。
阑休说,我会成为三界最厉害的魔神。一半是魔,一半是神。不需要哪个见证,就只是想要他看见。看见我再不受伤再不迟疑,看见我如父尊还有他一般只要活着就屹立不倒。
手中的术决时而幽青时而纯白,凭着身体的本能,速度花得连我自己都分辨不清。但是我知道,我就是要这般,一步一步地踩在别人的头上走过去。终将一日,我会站在九重天最高的位置,脚下踩的是九重天最高傲的人的头。
一边的大白很不安分,一声呼啸喝得魔众纷纷后退。它还是没能耐得住寂寞,四蹄扑上来就往我与上古魔中间凑热闹。上古魔见状,失了瞬间的从容,我得到先机一掌将他击飞落进了忘川河里。
奔腾的河水里咕噜噜冒着巨大的水泡。下一刻他便自里面飞脱而出,再度朝我攻来。数个回合,大白始终在边上折腾,于是这数个回合我又将他数次打落进了河里。
为此上古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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