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生子,自幼娇生惯养,懒惰成性,极恶读书,勉强混到初中毕业,毕业后整日吊儿郎当,无所事事,摆阔耍乐没大钱,只能当个小混混,混了三、四年,终于混不下去了,于是就搭上了偷渡的船,想到英国发大财,没想到却是踏上了黄泉不归路。他眼前一黑,一跤跌倒在滚烫的沙子上。
走在李一贵前面的吴维听到后面有异常,忙回头看了一下,只见李一贵趴在沙土上,一动不动,可能不行了。在李一贵后面十几米远的地方,三十来岁的冯雄发也直挺挺的躺着不动。吴维忙向前面的人大声喊道:“不好了,有人快死了。”前面的人都转过身子,缓缓地走了过来。吴维轻轻地推了推李一贵的身子。李一贵很快睁开了眼睛,有气无力地说:“水,我要水,水。”吴维抬头看了看其他人。没有人答话。王胜沉着脸,向冯雄发走去。冯雄发已然不省人事,气息十分微弱。
王胜突然从身上取出一把小刀,往冯雄发的脖子割了一刀。鲜红的血马上泉水一般涌出来,王胜赶忙俯下头去吮吸起来。他喝饱之后,便抬起头,向众人说:“想活命的就过来喝血。”其他人望着王胜沾满鲜血的狰狞面孔,都呆了。
沙漠里静得可怕。过了一会儿,终于又有人走过去俯在了冯雄发的身上。此人叫冯瑾,长得十分魁梧,他跟冯雄发同住一个村子,是村里的痞子。
王长生看着这一切,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这场景异常恐怖,其他人都陆续朝着冯雄发走去——那李一贵居然也挣扎着过去了。而他实在不愿意跟他们同流合污。但是不知怎的,他突然想起了达尔文的一句话:“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假如自己不暂时灭绝人性,人吃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他还不想死,有了这句名言作安慰,心结似乎解开了,竟也迈步走了过去。
补充了一番之后,众人都明显有了活力,很快便又迈起大步继续往前走。
西方,太阳慢慢地落了下去,天黑了。
众人又走了一程,步履渐渐迟钝起来。他们已经两三天没合眼了,这时又困又累,竟不约而同地都躺在了沙地上,彼此却都隔着一段距离,似乎在相互提防着什么。沙地很冰凉,迅速冷却着众人的身体。
孤高的月亮在天上冷冷地发着清光,往沙漠上撒下一层迷离的轻纱,给每个人都盖上了一件薄薄的被子。他们都渐渐进入了梦乡。
梦里没有沙漠,没有无穷无尽的痛苦。王长生似乎看见村里正张灯结彩,敲锣打鼓迎接他的归来。家里那座民国时代的老房子已经翻建成了一幢金碧辉煌的高楼大厦。爸妈和妻儿都站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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