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自己讲,你是个没有未来的人,也没有过去,你有的不过是现在,但现在也不是你自己能掌握的,所以别犯傻。
我又同自己讲,他只得20岁,他有大好的前程,他不见得会爱你一辈子,他只不过是一时冲动,被感情冲昏头脑,你不要同他一起疯。
当然我还补充给自己听,你已28岁高龄,不要孩子气,你们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飞快的思考着,说服着自己,有条有理,结论也很容易就得出来了。
那就是,马上转身走。
我的大脑下达了这个命令,但我的腿却仿佛长在人家身上去了,完全不听使唤。
就这样,大脑同大腿扭了起来。
可笑之极。
当星晴露出无可奈何的微笑,向我再次走来时,我的大腿赢了。
它迈了出去,走向他。
当他对我说“我不想离开你,我的脚不听我使唤。”时,我笑了,原来这就是恋爱。
每时每刻都想念,想同她在一起,任何事都可以抛之脑后。
哗哗,整个世界只剩下那个人。
我们也没什么新鲜节目可以安排,不过是逛街看电影吃饭,但那些都不重要。
我们买了电影票进场看电影,甚至连片名都没问,就光是拿了两张票进场去,这次连爆米花都忽略了。
坐在黑暗的空间里,管它的大屏幕在放些什么精彩内容,我们只是挤在情侣座里拥抱接吻,靠着一点点光线仔细的凝视对方的脸。
我们抓紧时间依偎着彼此,希望散场的灯光不要那么快亮起,希望时间走的慢一点,慢一点。
星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还记得上次在图书馆看见他们接吻的事吗?”
我笑着点点头。
“那个时候很不能理解,觉得他们太奇怪,随时随地就那样。”他看住我,叹口气说,“现在总算懂了,原来情不自禁是这个意思。”
我怜惜的看住他,轻轻摸他的脸颊,他侧一侧脸,亲我的手心。
那热气哈过来,手心很痒。
我笑着抽手。
他却将我整个人扯进怀里,下巴顶着我的头顶心。
我们在黑暗中抱在一起,贴着,挨着,还不够。
他恨不能将我挤到他身体里去,抱的越来越大力。
此时,我也忘记他只有20岁,忘记自己已经28岁,忘记我是谁,忘记一切现实的烦恼。
我只觉得被他拥在怀里是如此的安心,舒服。
我甚至不懂运用幸福这个字眼,因为太过陌生且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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