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晋同轻笑,“不知道。”
这时又有人端着酒靠过来,程晋同内心暗暗数数:这已经是今晚第五位了。
方璐不屑地挥挥手,男人动作流畅地偏转了方向,走向另一位美女。
“我们经常一起喝酒的。”方璐懒懒地靠向椅背,“最夸张的一次,一个死胖子看着搭訕不成,跑到隔壁商场买了六位数鑽石手鐲来送她。我眼珠子都掉下来了。”
程晋同听了也没反应,“然后呢?”
方璐迟疑两秒,咬住吸管,敷衍地说,“没成唄。”
她不敢说祝笛澜看着那鑽石鐲子的款式挺讨喜就收下了,然后两句话就把那胖子哄走,自己戴着鐲子回家。
祝笛澜确实有这样的本事,方璐看得出她故意恃靚行兇,浑身上下都是糟糕的大小姐脾气。不过她耍横都耍在男人身上,对女性朋友一直很好。所以方璐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但是这个结局要是讲给程晋同,那可真是太不好听了。方璐只好乖乖地闭嘴。
“哦。”程晋同对这个故事并没有兴趣,只是专心看着她,“别人怎么追你你会接受?你好像也是很难搞定的类型。”
“我吗?”刚刚的故事让方璐有点精神游离,都没有在意程晋同的话。
程晋同莫名感到一丝紧张,他的笑意收敛一些,变得有些严肃,“对,你。”
方璐咬着吸管看向一边,“嘖,我忽然想到,笛澜真的是很难搞定。”她的目光扫视了酒吧里所有的姑娘,又认真看回他,“她自己条件好,聪明,聪明到几乎有点精明,没有贬义。”她忽然显出点愁眉不展的样子,“关键还是心理学在读博士,这谁玩得过她呀……我真得好好想想我怎么帮你在她面前挣印象分……”
她几乎像解数学题一样露出深思熟虑的表情,程晋同倍感荒谬,尷尬地小声说,“你先别那么急……”
“帅哥,不要怕。”方璐大力拍拍他的肩膀,“自信是追女孩的第一步。”
程晋同感到她的拍打方式和力道当真充满了“兄弟仗义”。
方璐摊手做出展示手势,“你看看刚才那些个来跟我搭訕的’猪头三’,连你一半的条件都够不到,但是穿个西装端杯酒就有泡遍这个酒吧美女的自信。这自信,程医生你也要有!”
她的认真让程晋同内心的荒谬感发展到无奈,他微笑着盯着酒杯,不知还能说什么。
方璐直言为了改善两人可怕的第一面印象,从此要与他做“歃血为盟”的兄弟。她在酒吧里一副随时要与他义结金兰的豪爽做派。
程晋同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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