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坏笑着问,“你以前经常来吧?”
“胡说。”肖没低下头,“我小时候灾荒,邻居家的小姐姐就自个儿将自己卖了,换了几两银子给家里度灾,我地三个姐姐虽然没卖去这种地方,但是大姐嫁给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做续弦,虽然家境不错,待她尚可,但我知道她原本心里头是有人的……”
“对不起……”筱尤自知失言,再不说话了。
所谓生命高于一切只限于和平富裕的世界,在乱世饥荒中,生命就如纸一般薄,只要能吃饱肚子。其他都是废话。
老实下来的小柳和筱尤,看着肖没弄了些不知道什么的物品,在小白脸上东涂西画,硬是将他绝代姿容画得只剩三分,然后匆匆离开。走前交代她们俩人要老老实实呆在在茶馆等。
小柳看着自己未来相公和人手牵手往青楼奔去。虽然明白他们是有其他目的,心里依旧觉得阵阵郁闷。于是用阿Q精神自我安慰:还有比我更贤良淑德地老婆么……这一次就算了,若是有下次,就让他跪键盘……不,搓衣板去。
小白在她刀子般的目光注视下,不由打了个寒战。楼的分割线
丰城七大胡同,有最美的酒和最美的花,可叹地是美景依旧,年华易老,往日的花魁罗莹莹如今从良而去,成就另一段故事。
七月天气还有些炎热,白瑾斜斜躺在玉石串成的凉席上,无聊地眺望窗外湘妃竹,打着哈欠。旁边伸来一只几乎没有任何饰物,却无瑕到让人心动的手轻轻地抚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想唤回他的魂魄。他回过神,一把抓住这只调皮的手放在唇边轻吻,于是手赶紧缩了一下。
手的主人是沁心楼的任冰冰,亦是丰城现任第一花魁,她地脸除了将眉毛修成弯弯月芽外,不施任何粉黛,肤色却白腻如脂。她在浅浅地笑着,一对眼睛似怒似怨又似喜,回转瞬间仿佛已有千种媚态,偏偏穿的是端庄无比,任由左一层右一层的白色带暗花刺绣绸子和轻纱将整个人掩得除了脸和手以外,丝毫不露分毫,两相反差对比下,更是让人想入非非。
“有些……无聊了。”豪门世家出身的白瑾已经在此醉生梦死了三个月,突然生出些许厌倦。
任冰冰不拦他,也不求他,只是回眸看了他一眼,将手中花茶轻轻吹了几口,递上笑道:“无聊了你随时可以走。”
“可是有你在,我舍不得走。”白瑾望着她,眼中似乎情深无限。这个女人很聪明,她知道有些男人绝对不能求,总要留着三分空隙,才有更好的转弯余地。
所以他喜欢任冰冰,不光是因为她地美貌和才华,还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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