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场上没有经验,也许目光也很短浅。但在他眼里胜就是胜,败就是败,克敌一千自伤八百那算不得胜,惨胜亦是败的一种。
而一向短言的金三今日竟丝毫不逊古时的苏琴,张世不能承认他所有的话,又不能不认同他的某些说法。今天张世才发现原来金三的利舌更胜银枪,在他的银枪下,张世输了;在他的利舌下,张世又输了。
只不过在他的银枪下张世输的心服口服,在他的利舌下,却输的口服心不服。
直到后来张世包扎过的伤口再次迸裂,渗出了点点殷红,金三才愤愤离去。
'第十一章'得失*
【修正版】
出帐后,金三露出诡异的笑容。他并不生张世的气,张世是个重感情的人。和他吵只是让他明白这里的残酷,让他能更快的融入到这里,相信张世很快会想通的。
金三看重得失,在他心里得永远大于失,这个得失的标准只有他明白。比如失去官职,在别人看来是失,在他看来比不了无缘一壶好酒的失;比如杨树林一役,在别人看来是得,在他看来比不了相识一个朋友的得。沙场上以最小的牺牲换来最大的胜利才是真正的得,今役如是。
而在匈奴的铁骑踏入国土的时候,边境的的守军只是各自为战,王朝的禁军又军容涣散,实在是很让自己寒心。想当年在自己枪尖所指之下纵横南北的虎狼之师,如今竟成了这般模样。短短三年,可以让一个人完全堕落,可以让一个兵士不会打仗,可以让一个王朝糜烂。。。。。。
金三不承认自己是个好将军,但没有人忘记他曾统帅三军驱逐蠹兰的辉煌。在金三眼里,三军统领尚抵不上一坛美酒。酒伤的是自己,做统领误的却是万千生灵。步入先天境界的他越来越能感觉到那种天人相通的玄妙,仿佛自己已经不是自己,意识也脱离了身体。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让人神往。
这才是他功成身退的初衷,而这次出山他愿意屈尊于这区区五百人的骠营,只因他早已厌倦了沙场。他更明白带兵越多,责任越大的道理。而从哪个弱的会因为一个人的生死咆哮,强的能斩的下上千头颅的张世身上,他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并且错的那么离谱。
这一役,如果是五千对四千,八千对四千,一万对四千。。。。。。以众凌寡难道就不是得?在金三心里,这绝对是得,非他可以完全漠视将士的生死,这只是他现在能尽的最大努力。而这场由自己安排的生死竟是错的!
现在想想自己在三十坛美酒的诱惑下加入骠营,还有那些兵贵精而不在多的说辞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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