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思涵,你出来!”
上班时间,小区里来来去去的不过是一些中老年的大叔大妈,有些奇怪的看着在咆哮的凌云,纷纷摇头感叹,现在的世道,现在年轻人,他们看不懂。
“你们知道阮思涵家住哪吗?”
“你们认识阮思涵嘛?她就住这小区,你们知道她住哪个单元吗?”
“你们有没有见到阮思涵?有没有?”凌云丝毫没有理会那些大叔大妈奇怪的目光,拉着一个问一个,都被摇摇头,嫌弃的推开了。
“阮思涵,你在哪里啊?你出来啊!”阮思涵所在的小区并算大,总共就只有6幢楼,凌云来来回回喊了很久,嗓子都喊哑了,也没有人回应他。凌云绝望极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自己快要哭出来了。已经很久很久不曾有过,这种频临奔溃的感觉了。
凌云一直都知道,自己对阮思涵有着特别不一样的情感,从初中开始就有。他喜欢看阮思涵笑,喜欢被阮思涵捉弄,喜欢看阮思涵咬着笔杆思考问题,喜欢听阮思涵得意的哼着歌,如果阮思涵和自己多说了几句话,那么那一整天的心情都是灿烂的。
可是那个时候是懵懂的,不知道这样就是喜欢,而初中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阮思涵。可他依然记得阮思涵说过的许多话,依然记得阮思涵的喜好,比如说,阮思涵曾经和他说,去上钢琴课的时候,看到隔壁学架子鼓的男生,打起鼓来架势十足,很有魅力。于是他央求了父母很久,他们终于答应让他去学架子鼓了。
比如说,阮思涵很喜欢篮球,课余时间总是厮混在篮球场上,看篮球队训练打比赛,当时还没有长个的凌云,绞尽脑汁和校队的队长打好了关系,拼命的练习,最后成功成为校队优秀的一员。
比如说,他把阮思涵的偶像艾佛森也视为自己的偶像,收集了不少他的球衣球鞋,曾经家里也贴满了艾佛森的海报。
所有的情感,在朱延滨和梁飞飞的婚礼上,再次见到她的那一瞬间迸发。可是,是自己,是自己亲手毁了这份感情。凌云懊悔的无地自容,当手机铃声响起的瞬间,他好像看了希望。看都没看,接起来就问:“阮思涵你在哪里?”
“什么阮思涵?我是想问问你怎么了?前面话都没有说清楚。”电话那端的朱延滨有些莫名其妙。
“老朱啊!有阮思涵的消息了吗?她去找过你们家飞飞了?她在哪里?”
“你什么时候说话也像机关枪一样了啊?弄的好像阮思涵失踪了一样。也许人家只是手机没电了,或者这个点还没起来吧?她不是一贯都要睡到中午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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