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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开水就行了。”黎正见到茶几上的饼干和牛奶;“你不会拿这个当晚饭吧?”
金小田振振有辞;“能吃饱就行了。”平时在外面大吃大喝的次数多了;哪可能吃一次饼干就会营养不良。黎正目不转睛看着她;只觉得她样样都好。长卷发好看,乌溜溜的大眼睛好看,从头到脚没一处不好看。唯一的缺点是好像瘦了点,他想到她和丁维娜的手艺,估计他不在的时候没好好吃饭。
黎正当下立马卷袖子,“我来煮晚饭。”
“别,别。”金小田指指杯子,“还有半杯,我喝了也就饱了。”
这什么话,黎正二话不说,拿起杯子一口干了。喝完他才意识到,这动作太亲密了,也不知道金小田会不会嫌弃。要知道有的人不喜欢跟别人共用杯子,他自己就是这种人,为了怕别人误用他的杯子,他上班时喝水用一只儿童饮水杯,封口,杯型小,方便放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怎么了?”金小田见他猛的怔住,忍不住问道。听黎正吞吞吐吐说清原委,她毫不在意地手一挥,“我们在一个碗里吃菜都多少次了,哪在乎这个。”她想起一件事,才认识的时候每次和黎正吃饭,他基本每样菜只吃一两筷子,转盘一圈后就不下筷了,笑眯眯地光看别人吃。后来……是哪次开始的?海川食府那次?不对,是她在他家调查崔怡的案子后,才发现他食量不小。现在看来他在外面从没吃饱过,都得回到家再找补。
这家伙是个真正的洁癖。
再仔细回想,金小田小震惊了一下,是的,他在公众场合吃饭,挟菜用筷子,吃菜用调羹,两者从不混用,这样他等于在用公筷。好一个处女座的强迫症患者……
“你不高兴了?”黎正微微不安。他从小没黎刚讨奶奶的喜欢,就因为不愿意被奶奶喂饭,奶奶说他是与生俱来的怪胎,像他妈,不,毛病比他妈还厉害。黎正不记得自己怎么古怪了,但印象中有这么回事,奶奶喜欢把饭菜嚼烂吐在勺子里喂给弟弟,弟弟吃得津津有味,他在旁边直打恶心。等到读书后,经常有男同学粗心大意误用他的笔,他宁可送别人也不愿意再用,因为他见过他们上厕所出来没洗手、在地上摸过没洗手、抠过鼻没洗手、……读大学时同学对他的反感,起因也是为了他格外介意别人用他的东西,手机、电脑不肯借别人还能理解,连杯子、衣服、床铺也不肯,男同学们意见就大了,又不是女孩子,讲究个什么啊。
要是小金也有意见,他该怎么办?
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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