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儿吝啬:他最初留下的肉类都不是最肥的,很喜欢把边角、兽血和下水一类的东西弄碎了给大伙儿吃,连捞起来的河虾也是连壳弄成碎末吃,同时还换了大量的面包来佐餐。
直到打猎五天之后,他才让尖兵们少量进食精肉,又过了段时间才让大伙吃半肥瘦的。奇怪归奇怪,但汤森自己都这么吃,手下们也没不满。
其实汤森吃那些碎末的时候也很痛苦,但为了不让这些以前吃不饱的手下不至于拉肚到死,他只能如此委屈自己——在军队中,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释,甚至你解释了也没人相信,最简单也最完美的解决办法就是以身作则。
没过多久,整个尖兵队的身体素质就开始提升了,士兵们脸上有了血色,说话也不再是被风一吹就听不见那种,顺着商路一口气跑上十里不成问题。至于其他的,汤森知道急不来。
他让他们吃好,让他们习惯执行自己的命令并具备一些基本技能,其实上战场时有这几点足矣。因为在联队长官看来,他们只是尖兵,只是那种遇到敌人就“哇呀”乱叫的报信兵,而不是被寄以厚望、要去摧城拔寨的精英。
没必要让别人知道尖兵队的人能分清左右,没必要让人知道尖兵队具有作战能力,那很危险。所以除了猎物本身,汤森没在外人面前展示过战术实力,别说长官们不清楚,连尖兵们都不知道自己长了多少本事。
这一切都掌握在汤森手里,他甚至开始大量制作战时口粮。
除了自己吃和送人情之外,剩下的鱼肉被制成鱼干腊肠熏肉什么的,每个尖兵腰间都会缠上一捆,可以随时抽出来当钱用。汤森长官说了,这个暂时就当军饷,自己爱怎么用怎么用——尖兵们的具体使用方式有这么几种:
“兄弟,来双袜子!”尖兵甲在地摊上选好了东西,随手抽出三条鱼干。
“这个匕首我要了,再来块磨刀石。”尖兵乙从腰间拖出一挂腊肠。
“妞!”船长偷偷摸摸的来到一个挂粉帘子的帐篷边,举着一条熏肉腿:“大爷要包夜!”
买袜子匕首的尖兵受到了表扬,但船长回来之后不但被打了板子,还被强迫洗了三个小时的热水澡,差点脱掉一层皮……末了,汤森还很严肃地问他:“你知道错在那吗?”
“长官……我错了!”中年人一脸羞愧:“下次再也不敢偷跑出去了!”
“看来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啊。”汤森依旧严肃:“第一,我把你养强壮了不是让你去嫖妓的;第二,就算要去嫖妓,也不能一个人去;第三,以后不要在人家吃熏肉的时候办事,现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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