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可以说从上到下,秃鹫联队已经完了。
唯一例外的是前哨尖兵队,应该在开战前大声示警然后被叛军屠光杀绝的前哨尖兵队、连军官带士兵总数二十四人的尖兵队——此时此刻,他们正在奔跑,他们流着汗、流着口水、流着眼泪,奔跑在通往“吃香喝辣”的坦途之上!
“救命——救我——我是——呸!呸呸——救命——”在战场边缘,在商路的某截阴沟里,有一个挂满水壶陷在淤泥的人在叫喊:“救命啊——”
第二节:你们都是孙子!(上)
一般情况下,跑有两种状态。
第一种是惬意悠闲的,包括锻炼、玩乐和追逐在内,其特点是可控。跑快跑慢都收发由心,也谈不上什么压力,不爽了可以随时停止;第二种则要狼狈得多,包括躲藏、溃退、落荒而逃等等,显著特征是完全被动,跑多远跑多快都不能自决,主要是看跟追兵的相对距离。
但尖兵队现在的情形有点奇怪,他们介于这两种状态之间。当然了,作为败军的一分子,他们的确是在跑给人家追,但追逐过程中的主动权却捏在汤森手里。
从战斗的第一时间起,叛军就满怀热情要全歼秃鹫联队,丝毫没有放过尖兵队的意思。所以他们派来的追兵也算拿得出手的那种,足足六十多人,开始还一副气势汹汹势在必得的样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追逃之前的距离也越来越大。
因为有汤森的存在,尖兵队的整体素质要比追兵高出很多,所以逃命的第一阶段异常从容,爬坡过坎、翻山越岭都不在话下。没有谁会转头去看追兵还有多远,二十四人盔甲整齐刀枪俱在,甚至保持着大致队列。
五里之后,尖兵队开始钻林子,顺便把一些小玩意随手乱丢乱放,等他们从树林里出来时,后面的追兵已经无影无踪了。当然追不上了,因为他们都在抱着血淋淋的两腿嚎哭呢——鱼干腊肠是好东西,不但能换袜子,还能换尖钉和猎夹,这些小玩意随便往草地上一丢就算安装好了,效果却阴损得很!
长官的原话是,欺负这些没鞋穿的叛军又怎么样?有本事追上来咬我啊!
后面没了追兵,但汤森却没有放松的意思,相反他的脚步一直在加快,几乎是在压榨手下的极限——汤森不想当少尉、更不想为安道尔联盟拼命,所以他绝不会在下个镇子停下来,他的目标是跑出战区、跑出边境!
汤森深知战场上的时间宝贵,靠跑步就能争取到的时间更加宝贵。逃跑大计里的关键就是时间,后面的逃离需要交通工具,需要跟当地人打交道,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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