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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英格玛认认真真的点头,而且端视汤森的脸:“我似乎……”
只听“嗖——!”的一声,汤森跳进了执事人群中,好多年轻执事只能直起腰来欲哭无泪——说什么投降输一半,还不是一样很惨啊!
“大师……”菲斯特面露难色。
“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大师面色不改,淡漠的目光往执事群中一晃,那边顿时就人仰马翻:“这一招,就是教育手下别贪小便宜。”
菲斯特苦笑,那倒是……如果不是执事们贪小便宜,怎么会赌输、替汤森挡住大师的视线?
可你们要知道,当代大师不同寻常!
在当上“当代大师”之前,戴上“当世第一人”的紧箍咒之前,英格玛已经大名鼎鼎!那时候,他完全是个不受约束的豪杰,四海为家,呼啸红尘!兴之所致,草莽游侠的勾当都去做着玩,如果看不惯谁,出手就收拾!
否则的话,英格玛不会以弱势之身硬抗使徒!
站在历史角度看,敢于挑战使徒的人其实不少,但是说句老实话,最后能打赢使徒的人真不多……英格玛的强悍在哪?他不但打赢了使徒、弄死了使徒,还能顶过光辉教会的一连串报复!
光辉教会之所以恨死英格玛,多半是因为使徒挂了之后的事。
使徒挂在英格玛手上,这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光辉教会可受不了这个。于是多次派遣好手复仇,结果得来的却是持续不断的耳光,还有一段风尘体的打油诗。
“好大的追杀队伍啊,人数好比逃难!好多的预算啊,超过三座真神殿!可惜呀喂——比英格玛厉害的,没他狡猾;比英格玛狡猾的,没他卑鄙;比英格玛卑鄙的,没他豪迈……”如果说前面尚可接受,那后面这句简直气死人:“比英格玛能吃的,却没他长的帅呀!”
每一句,影射一次追杀,包含一场或连场血战,付出一条或一群人命……当然是光辉教会埋单。
所以,英格玛其实是那种“办法很多”的厉害人物。从最底层爬到最高层,他的人生经验及其丰富。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招数掩饰真相,其实在做事之前他就有了全盘对策。
那么,大师出手打了人,却叫个徒子徒孙出来解释是为什么?看似很不合理啊!这可不是大师想不出理由,而是他把这事看作对小朋友的锻炼和考察,甚至还有点恶趣味在里面……说起来呢,英格玛会成为当代大师,那是他自己的机缘巧合,也是另一些人的弄巧反拙。
英格玛大师,其实更喜欢混迹草莽,但有些事做了,自然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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