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人,绝不可能珍惜别人的生命。但也只有懂得这份珍贵的人,才有可能献出。就像汤森所说:总有些狗屁事比自己的小命还来的重要,比我这傻掰的命还重要那么一点儿。
一个人的悲惨,他叹息;两个人的悲惨,他叹息,三个人的悲惨,他叹息……因距离和悲惨程度不同,也许五个、也许十个、也许一百个,他不再叹息。
他会站起来,环顾,点头,说话……
“这关我事。”这是表态,所以正经。
“这事我管。”这是决定,所以平静。
或者他会再接一句。
“我管到底。”这是宣誓,所以刚硬。
于是,天底下最大的傻掰,从此姓汤名森。
汤森犯病有三个程度:这关我事,间接插手;我管这事,直接出面;我管到底,生死冲撞!
上一次宣誓,褒奖的绰号叫“炭十四”,今天为一地旁人无法看到的尸骸,他发出第二次宣誓,接过了这个旁人不可获知的委托;他现在就手握劫难长剑,站在死敌的漆黑平面阵前,等着这场生死冲撞。而他身边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对此懵懂的王子,一个是曾有杀他之心的当代大师。
汤森不想连累人,但问题是这两人赶得走吗?
而且,汤森现在没心情向他们解释原委。
“菲斯特。”汤森左手按在菲斯特肩上:“送你个东西,反正我用不上。”
“什么口……”很明显,菲斯特的脑袋又短路了,好在他这次反应快:“到底什么东西?”
“对贤者来说是绝配。”汤森解释得清清楚楚:“这东西,叫怒。”
“怒?你说的是愤怒的怒?”
“勇者假面醒了,面具里蕴含的是怒火,但它跟剑闹别扭。”汤森摊手:“只能给你补补了。”
汤森盛怒之时,劫难剑柄中也产生了变化,那个呢喃絮语已经变成激昂的陈词,语气中带着决绝、尖锐和冷酷的意志,与汤森的契合度突飞猛进,也给汤森增加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沉重感。
还是不能听懂那声音,但它大致的感觉汤森终于明白看,它在替劫难求战!可是,劫难的求战之心完全压制了勇者假面的怒火,两者甚至还有点冲突——暗中衡量了一下,汤森还是觉得武器更顺手一些,于是选择保留劫难长剑。
假面中的怒火最好送给菲斯特,他敢担任唤醒誓约,相必对三者的假面有研究。
“勇者之怒?”菲斯特很是奇怪,因为汤森的语气太肯定:“你怎么知道王者不适合用这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