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单止能在体内进行,而且这种轻微外放的效果只要控制得当,就能产生出连爆的效果。赤翔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创造了闲蜓步这种辅助类灵技。
用这种最快速度的前进,赤翔只是经过了五天的风餐露宿,已经跑出了森林,见到了农田。根据赫雷临走前的介绍,最靠紧达驼森林的城市叫星汇城,由于不靠近主城,也只能算得上是中等水平的城市,此时见到一排排整齐的农田,想必已经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没有急于进城,赤翔先整理了一下衣服,在用黑色的野草把散乱的头发捆扎耳后,毕竟要进入闹市,自己这幅样子可真的不能见人,赫雷没有留下过多的东西,此时也只能做稍微的整顿,把自己显得精神些,就继续前进。
以前咏笠不让自己出门,所以赤翔并不了解这个世界上的人族风情。而这里,也可以说是赤翔来到这个世界上十年时间才踏入的第一个热闹的地方。
一进入城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宽敞的街道,大街上人数不多,却热闹非常,只见左右两边的商店早已热情迎客,吆喝声,叫喊声,孩子的哭声,妇女的砍价声早已充满了大街的每个角落,虽然只是普通的闹市画面,却令赤翔内心十分感概,这种热闹,这种场面自己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见到了,人间的温暖感觉也渐渐滋润着赤翔那充满沧桑的内心。
没走几步,赤翔就发现有些不对劲,稍稍注意周边,发现大街上的人都不时望向自己,眼中充满了厌恶,就算走远了还要扭过头来上下大量着自己。
赤翔才发现自己一身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这衣服是赫雷留给赤翔的,但毕竟他在森林中生活,危险日月相伴,每次打斗逃跑都会把衣服弄得破破烂烂,而且日子一长,再好的玲珑绸缎也会变成粗布麻衣,赤翔低头看了看自己,衣服还算是过得去,与普通的农民服相差无几,但裤子与靴子已经称得上不堪入目,只见裤子两边的裤筒分别都有三四个大窟窿,大大小小的补丁也有十多个,靴子就更加夸张,破破烂烂的,甚至左脚的脚指头都漏出来了。
中心暗叹一声,对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也了解,毕竟穿成这幅模样,根本与一个乞丐无异。
赤翔无奈摇了摇头,还是硬着头皮继续行走,希望可以找到有衣服卖的地方,这样下去实在太显眼了,赤翔长年一个人生活,突然间变成了大家的焦点,心理还是觉得有点怪怪的。
这条大街从城门一直延伸,想必是星汇城的主干道,卖衣服的商铺也绝对存在,果然没走多远,就见到了一间悬挂木质招牌的店铺,上面没有写字,只是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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