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自化’,当然其含义不完全是儒家或者道家的传统解释,而是以雷瑾的解释为解释。其实,也就是在法理上和事实上厘清划定了官方与民间的大分野,俾使官民各守本分,各司本业,既各自相安,又彼此相辅相成;另外西北还秉承雷瑾之意,明文承认了民间在某些事务上的自主之权,官方不能再直接插手——虽然民间的某些自主之权,一直以来都是各方默认的既成事实,但却只是潜在的规则与惯例,中央官员和地方守令随时可以耍无赖,否认官民共识的存在,因为法无明文,查无实据。西北一改旧例,明文承认民间某些自主权力的存在,其好处当然就是从此省了官府的事儿,省了官府的人力,省了官府办差人等的粮饷,再说也尽量减少了官吏设置,亦是与民休息的恤民之举,更局限和堵塞了当今与后世的官吏们某些可能的贪贿之路,‘事’和‘权’总是相依相伴的,管的‘事’越多,‘权’自然也越大,若是没有了‘事’,自然就无‘权’可言,而无‘事’则无‘权’,官吏又焉能有借口上下其手贪墨索贿哉?
虽然说在用人任事以及赋税、军队上,雷瑾会相对抓得紧一些,在其他方面他就放得比较松了,但也并不是真的就无所作为——雷瑾曾经对世子雷浩说过‘亡国非一人之罪,治国非一人之力’,治国理政当思集大众、合群力、统人心之法,也就是‘放权于下,垂拱而治’,良好而充分的分权和放权其实也意味着良好的集权,或者说在信任与监察督导架构良好的前提下,对臣僚充分的授予权力、赋予权力是西北幕府走到今天的保证。‘犯错也该是他们(臣僚)犯’,雷瑾有是语。
南来‘德澧’直隶府,这还是雷瑾主政西北以来,第二次大张旗鼓的‘南巡’。上一次大张旗鼓‘南巡’,其实是在‘塞外秋猎’发动之前,一次主要针对北方鞑靼‘鄂尔都司’万户吉囊的佯动和欺骗,同时也是对云贵四川地方上那些不肯安分者的一次大清洗,安内攘外,双管齐下。而这一次南巡于天竺故地,实际上也是一种安抚南方形势的政治手段。因此,在南方诸行省高级官员排班觐见之后,雷瑾又连续接见南方的土邦王公、各教派的首脑人物以及驻守南方各部队的一些将校,一时都不得闲也。
雷瑾在德澧直隶府足足停留了一月有余,这才动身前往‘榜葛剌’直隶府、‘师子’直隶府等地巡视——
这除了处置各项军政公事以外,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