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做什么?!”
“杀人。凑够十万人。”
我挑眉,不爽的躺下来,道:“你说的倒是挺轻松的!十万人!你当是蚂蚁啊!?”
“据我所知,殿下在人间的时候,直接或间接死在你手上的人命将近五百万,其手段之残忍,连神祗都动容,也正是因为如此,天命才会选择你做了新一代的杀神,不是吗!?”
“喂——,话可不能这么说!蒙古族入境中原的时候,成吉思汗杀了汉人近一亿,中国北方至少有90;人口在蒙古入侵时死于非命。公元1231年,拖雷引兵攻掠四川,大肆屠杀成都居民。千年古城只落得民无噍类,城中遗骸达到惊人的140万!根据史册记载,四川被蒙古人屠杀后人口由1300万减少到60万。这样算起来,那老匹夫岂不比我更手段毒辣!?呵!起码我是挽救了历史,挽救了将近七千多万条生命!”
“也正是因为你秉行的是以战止战的原则,所以你才能成神!神祗只会选择与它有缘的人。”太岁不置可否。
我无语。倒是没有发现太岁爷有这么好的口才!不由以掌抚脸,无奈道:“好吧!去走走。”杀神现身,地裂天崩。摊上这么一个倒霉的绝色,我想骄傲也骄傲不起来!屁颠屁颠的再来到地府,却碰上了阎王爷正在打瞌睡。
“喏!先别睡啊!告诉我男人在那个空间,等我办完公事就去勾引他!”我将碧绿玉简在他的供桌上一拍,累的直喘气。
“宋朝!第二十四时空的大宋。”被我打断了睡眠,阎王的心情无比恶劣,再加上我三天两头到这来找他,“哥俩”之间的芥蒂越来越少。
什么!?哪个!?我一愣,飞身扑上他的时空监测录。
缘分呐!我激动的想要大哭一场。看来,这男人注定是我的猎物啊!
第三章 再见夫君
虽说是在古代,但十里长街店铺琳琅满目,走着、看着古色古香的街道实在让人兴奋。
连我自己都已经忘记我有多久没有这样气定神闲的逛过街了。南京东路、徐家汇广场,遥想当年还是穷学生的时候,背着一个背包从路街头走到尾,手中顶多就买两个肯德基或麦当劳的冰激凌圣代,那时候的日子虽然不怎么富裕,但有父母陪伴、有同学唠嗑,小日子过的无忧无虑。
穿越了,打战了,整日风里来雨里去,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走到哪都能被人认出来,哪还有什么心思逛街?!
现在,天上一日、人间十年,时间宽裕下来,也没有什么追求了,走在街上,别有一番游戏人间的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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