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不关心,可是一路之上亲眼看到那昔日繁华的天武渐渐没落,街道之上乞丐满街跑,平民衣难蔽体,食不果腹,贵族欺善怕恶,横行无忌之后,方才知道原来国王的作用会是这么的巨大。一个人竟然身系这么多人命在身,更是对那没有见过面的国王产生恶感。
贵族再作恶,也不及这国中第一人的万分之一。这样的人简直就该下十八层地狱,留在人间只会糟蹋了粮食。糟蹋了人这一称号。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凌云冲骑上骏马,用力一拍马背,白色骏马吃痛,猛的奔了出去。
一路之上风驰电骋,路边的倒影眨眼而过。在凌战给的书本里面介绍,天武国共有五州之地,五洲之一扬州边境有一个大森林,名叫忘忧森林,是大陆之上最大最危险的险地之一,汇集了不知道多少探险者的进入,也不知道留下了多少副尸体。
而要到达忘忧森林需走过荆州,益州,最后穿过扬州,路途共有数千公里,就算凌云冲这匹马是极品宝马,一天能行驶上千公里,加上旅途之间的劳顿最起码也要半个月方能抵达。
因为想要急切提升实力,凌云冲白天几乎是马不停蹄,晚上就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就这样过了两天,终于走出荆州。可是这时却不能再走了,经过几天的奔波,这匹骏马早已是瘦了一大圈,走个几里都急喘着粗气。
凌云冲无奈,只好在一个路边的小客栈停了下来。马上就有一个机灵的小厮走了过来,羡慕的看了这匹骏马一眼,然后恭敬道:“客官住店还是打尖?”
这匹骏马虽然因为旅途的劳累,有些萎缩,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匹价值千金的宝马,不是一般人可以买得到的。小厮的态度要多恭谨就有多恭谨,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媚笑。
凌云冲想了一下,觉得还是暂住一宿比较好,也让马儿好好休息一下。这匹马可是他从凌云松那里强抢过来的良驹,带走的时候他可是明显的看到对方眼中毫不掩饰的肉痛。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急切而累死了马儿,想要再找这样的骏马可不容易,那样不但不会加快速度,反而会耽搁更多时间。
“住店吧。还有给我好好伺候一下马儿!”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