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那只狐狸的皮了!”额尔加翁嘿嘿冷笑,“这一天,我已经等得太久了!太久了。”
“王子殿下,不,大汗,一切都会在三天之后结束。”我淡淡的说道。
三天之后,草原大汗勿克恰的寿辰,也是一场命运的角逐。
‘轰隆,轰隆’!一阵疾驰的马蹄声在草原上飘过,一群骑兵卷起漫天的尘土,向着远方飞奔而去。
在这支队伍的最前面,是一面金色的狼头旗,每一个看到这面狼头旗的牧民,都会恭敬地弯下腰来,向着这面旗帜献上自己的尊敬和畏惧。
这面金色的狼头旗代表着草原大汗的威严,也代表了这些骑士的身份,草原上最强的军队,大汗的金帐狼卫!
在大草原上,充满了关于这只队伍的传说,传说他们实力强大,战无不胜攻无不取,传说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无所畏惧的勇士,可以用手中的刀剑,为大汗破开阻挡在前方的一切……
乌尔敢达端坐在马上,跟随着这只队伍向前疾驰,他感受着周围牧民那崇敬畏惧的目光,心中一阵阵得意。
这就是金帐狼卫,草原上最强大的力量,足以让所有敌人畏惧的力量。他们是勿克恰的战刀,是勿克恰的保命王牌。可是,就在现在,这样一只强大的力量就掌握在他乌尔敢达手上!虽然说,他无法真正的掌握这只队伍,只是在名义上拥有这只队伍的指挥权。可是那又怎么样?就算是狐假虎威又怎么样?起码,他乌尔敢达现在就把这把刀握在了手里。
而且,乌尔敢达的心中还隐藏着一个秘密,如果那件事情成功了,自己未必不能真正掌握这只队伍。一想到这个,乌尔敢达就有几分魂不守舍,一双眼睛总是忍不住向身边那只威武的队伍看过去。就好像这只队伍真的已经属于他了一样。
这里是大草原,是一个武力至上的地方,谁真正掌握了武力,谁就是这大草原上的主人。
“只要能成功,只要能成功!”乌尔敢达心中默念,同时一双手紧紧地攥成了拳头。
就在这时,几匹快马从远处向着这只队伍急奔而来,没多久就追上了金帐狼卫的队伍,一匹马上的骑士手中举着一块特殊的东西,一边奔跑,一边大声喊道:“大汗急令,大汗急令!”
听到这喊声,金帐狼卫的骑士们侧目相视,一直目送着这几名骑士一路冲到了队伍的最前方。
金帐狼卫一共分前后左右四卫,一卫是一万人,有一名万夫长。这一次乌尔敢达调出了两卫,负责的就是其中两卫万夫长。
听到这几名骑士的呼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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