腻,手感还挺好。
上官敏敏心中一动,第一次仔细打量起霍波ss。
上官敏敏在看小说时就知道霍岚玥长得很好看,作为《霜染》里的终极反派,霍波ss即便人到中年,外貌形象依旧很能打。
小说里霍波ss出场的时候,已经将近五十岁,但因为受到岁月的偏爱,作者说他看上去只有三四十岁。
或许是常年保持运动的缘故,霍波ss身材挺拔高瘦,从背面看上去和年轻人无异,再配上儒雅俊美的外貌,以及一切尽在掌握的强大气场,深情不悔的人设,哪个女人不心动?
连女主都被boss迷惑过,对男主的心意产生了动摇。
不过评论区里并没有骂女主的,大家讨论后一致同意:与霍波ss长时间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就算明白自己是替身,就算知道这人是斯文禽兽,也根本逃不出大魔王编织的情网。
女主摇摆一番后,还是选择男主,意志力已经很强大了。
如果有人反驳,一句话就能堵的她哑口无言。
“霍波ss是把女主当替身,但他一开始就没隐瞒过,他帮女主换了心脏,尊重女主,又一直对她很好,女主感动一下不过分吧?”
如果还有人杠,那就摆事实讲道理。
“女主说自己心里有人,霍波ss从此就没碰过她一指头,一直等着女主真心接纳他,不但继续给女主锦衣玉食,让她享受霍夫人的风光,还把霍家的内务全权交给了她。面对这样一个男人,女主摇摆一下怎么了?要不是女主用手里霍波ss给的权利暗地里帮男主,男主想把女主抢回来,恐怕要奋斗到100年以后!”
现在,躺在上官敏敏面前的霍波ss虽然气场也很强,但因为还年轻,并没有强到小说里那种让人不敢大口喘气的程度。
眼前躺在大床上的这个男人皮肤很细嫩,睫毛密长的让人嫉妒。
他脸颊有些清瘦,鼻梁高挺,五官立体,眉毛黑直,这样的长相气质应该是很凌厉的。
但他生了一张极好看的唇,唇色粉嫩,唇角微翘,天生带着善意,中和了其他五官的凌厉。
再带上金丝眼镜,遮住眉眼间的锐利,整个人干净斯文。
俊美悦目得不像话。
“霍岚玥,快起来。”上官敏敏一屁股坐到床头的矮柜上,拨弄着旁边的金边眼镜,“别装了!堂堂大总裁,别学米国警察玩钓鱼好不好!你再装我可走了!”
床上的霍岚玥还是没有反应。
上官敏敏耐心告罄,当即起身走出了主卧,看到粉色的lv背包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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