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上书一首小诗,颇有趣地是,这首诗并不是如同文人骚客一般咏叹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而是说着莲花比不上莲藕,这让她想到了叫做莲儿的表妹姑娘,忍不住轻笑出声。
“小姐,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剑兰轻声问道,她看得出鸢尾是个沉默的性子,而自从小姐大病初愈之后,对海棠十分不喜,这次出来是她的机会。
杜莹然微微歪着头,“没什么,只是想到事情真是有趣。对了,剑兰,你可识字?”
“奴婢驽钝,自个儿囫囵认识几个字,并不多。”剑兰说道。
“哦?”杜莹然说道,“你说说看,认识什么字?”
杜莹然是学医之人,最为自得便是自己的记忆力,尤其是刚到了这个时代,更是用心观察周边的环境,她看着剑兰手指蘸水写下的字都是院子中可以见到的字,点点头说道:“你有心了。你是怎么进府的?府外可还有你的亲人?”
剑兰心中一颤,语气却十分沉稳说道:“奴婢父母双亡之后,同兄长相依为命,几年前嫂嫂进门,又添了侄子,便同府里签了死契。”
杜莹然见着剑兰说话条理分明,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灵动,知晓她是个聪慧的,说道:“我知道了。”
此时小二送来了吃食,便不再言语。
剑兰也不失望,退到一边,看着鸢尾给杜莹然布膳。
仙客居不光是有好诗好句,饭菜也是唇齿留香,美味之极,就连素来注重养生的杜莹然也多用了半碗饭。午膳后,捧着氤氲热气的茶水,来消食。
“还有一会儿时间。”杜莹然说道,“我想去及第胡同,你去雇一辆马车。”
“老爷还没有回来。”鸢尾说道。
“我知道。”杜莹然的长长的睫毛轻轻闪动,她捧着热茶水的手带着些颤抖,鸢尾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动作被剑兰留意到了。“我只是想去看看。”杜莹然如同叹息一般地开口说道。
☆、第10章 出府(四)
雇来的马车比不上府中的马车平稳,坐在轻轻摇晃的马车之中,杜莹然微微眯起了眼睛,想到自己将要去的地方,竟是有些近乡情怯。
及第胡同是京城众人对帽儿胡同的别称,坐落于西城门不远处,西城门处的胡同比不上其他东南北三城门的胡同热闹,只有走街串巷的挑夫,并无如同东城门朱雀大街的热闹繁华之所,帽儿胡同在京城,只是万千胡同中普通的一条,因为不那么热闹繁华,胡同租住的价格并不高,被进京赶考的学子租住,出了几个探花榜眼还有一个状元,便被人成为及第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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