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只剩了艾默一人。
武松在结账,有客人使用了折扣卡,收完钱后他在一张表格上记录下用卡情况,不过他用的却不是给客人签字的那支,而是另一支竹子笔管的竹钢笔,因为质量轻,很适合速记。
“这支笔也是你们老板从国外带回来的?和刚才那支不一样啊。”作为一名专栏记者,足够的好奇心是能吃这行饭的基础条件,否则他上哪去找那么多的素材来写文章?
“你说这笔?不是买的,是老板自己的发明,找到什么材料就用什么材料做呗。”武松头也不抬随口胡编,霍冬假借拿蛋糕,背过身偷笑。
“嗯?你们老板这么能干?这笔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你不是看到了吗?使用时不需要频繁蘸墨水,吸满一笔管的墨水可以连续写好多文件,而且携带方便,往衣服口袋里一插,要用笔时随时有用。”
“有意思哎,你们老板怎么会想到要发明这样一支笔啊?”
“还不是蘸水笔不方便呗,写几个字就要蘸一下,身边要是没有墨水瓶就连字都不了。”
“不是有铅笔嘛。”
“铅笔写写笔记可以,做生意签文件的时候怎么能用铅笔呢,那要是对方心怀不轨呢?你说是吧?”
“你们老板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才研究出了这个笔?这笔叫什么名字啊?”
“叫钢笔。”武松一字一顿的把钢笔的汉语发音告诉艾默。
“钢笔?怎么这么奇怪的发音?是什么意思?”
“因为这支笔的最终定型是在国外一个叫不出名字的地方,所以起名的时候就用了那个地方的当地语言,意思就是钢制的笔,因为第一支制作成功的笔就是从笔杆到笔尖都是全钢材质。”
“哦,那你们老板也是个发明家喽?”
“发明家谈不上,不过为了打发旅途上的无聊,我们老板倒的确是做过一些很实用的小玩意儿。”
“包括你算账的那个?”
“啊?那个啊,那个叫算盘,不是我们老板发明的,是买的,那时看他们当地人用这个算账很快,再加上我们为了和当地人做生意停留了半年,那半年里我们就都学了一点,呐,我们小姑娘都会用这个。”
霍冬立刻转过头对艾默笑笑,一指武松,“我打的不好,只有加减熟练点,打的最好的就是他。”
“那就是说这些本来就是你们日常使用的东西喽?”
“对啊,本来就是我们一直在用的东西。”武松不解又茫然的看着艾默,似是不明白他干嘛那样说。
“没有没有,我只是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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