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抽打着树叶包。
一受到攻击,落叶兰立刻又‘噗噗噗’地喷出一股股棕灰色烟雾,味道极其地刺鼻,就算捂着鼻子,这人也忍不住低低打了几个喷嚏。
但落叶兰也被这人几下重击,打得够呛,叶子残破,一只昏迷的兔子滚落在旁。
这人冲上,手中木棍一扔,手一抄,提了兔子的耳朵,飞快地跑了个没影。
这就是进入游戏的洛伦茨,已经在这游戏里混了一年多,对这丛林的危险和残酷有了深刻的认识,抢了兔子后。他在林中七拐八拐,跑了四五里路,到了一棵树根长满刺藤的大树下。
到了这里,他停住。用绳子将兔子绑在腰间。然后看准位置,前冲几步。使劲一跃,跳起近两米高,到了树干上,然后几下爬上了茂密的树冠之中。
直到此时。洛伦茨才松了一口气,拿过兔子,手臂上的骨刃熟练一擦,就在兔子身上割开一个口子,然后几下撕扯,就将兔子皮剥了,内脏也淘了。却没有乱扔,而是采了大树的大叶片仔细地包好,然后扔进了大树树干上的一个树洞里。
做完了,他就这么全神警惕地蹲在树上。一边东张西望地戒备,一边迅速地啃噬着生兔肉。
用火烤熟这种事,在这片丛林中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没那个闲情,更没那个命去这么干。
他的食量很大,一只三公斤地肥兔子,几下吃了个干净,只剩下几根啃不断地大腿骨,也用树叶包好,藏进了树洞。
摸了摸鼓鼓地肚皮,洛伦茨这才有这个闲暇轻轻叹了口气:‘今天饱餐了这么一顿,又能顶一个星期了。’
丛林里可没有正常的一日三餐的生活规律,在这里,能会找到吃的就得拼命吃,尽量储存能量,以应对未来发生的任何变数。
休息了一会儿,等到肚子不影响行动的时候,他轻轻从树上跳了下来,一路小心翼翼地走着。
不一会儿,他来到了一处非常隐蔽的岩洞口外,到了这里,他蹲着身体左右看了看,又侧耳倾听,又仔细嗅着空气中的气味,确定一切正常后,便扒开岩洞的障碍,爬了进去。
到了里面后,又轻轻将洞口恢复了原状,这才继续往里爬,大约四五米后,这里出现了一个两米高,三四平米的小空间。
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光线,幽暗的环境中,洛伦茨的眼睛散发出了淡淡地蓝色微光,这赋予了黑暗视觉,能够看清黑暗中的一切。
这小空间里摆设很简单,地上铺着一层干草,旁边则放着一小堆用来应急的干果粮,然后就再无其他了。
到了这里,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