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枪的外型很好看,性能也是一流,因为特殊的结构设计,开枪时天然消音,只有微弱而有质感的‘噗噗’声,开上十几枪。枪管也不会发烫,只是有些温暖而已。开枪的时候也非常稳定,就感觉手里握着一团棉花,有震动,但后座力推过来的时候,却极其柔和。
因为这两把枪中,子弹壳中火药爆发的几乎所有能量都被转化成了子弹头的动能。声音,热量,震动等等额外的能量损失几乎全部被避免掉了。
于是,在这种大师级的设计下,两把枪的有效射程达到了800米。和一般警用狙击枪差不多,威力就更不用说了,使用破甲弹,十厘米的钢板能一枪穿透,如果是用特质的銥合金碎裂子弹,碎片能把钢板都扯成破布口袋。总之没有异能者的身体能挡住这枪的攻击。
这就够了,孙然对这两把枪非常满意,就是名字不太喜欢,黑玫瑰和白兰花,太秀气婉约了。
除了这两把猛枪,在华斯老头精益求精的设计要求下,他和孙然一起设计,最终得到了一个配合双枪使用的战术外套,外套颜色纯黑色的,猛地一看,就是一件普通皮衣而已,满大街都是。但它功能极多,防火防弹防震的,有自净功能,关键时刻,能迅速变为风衣形状,把人一裹,一拉兜帽,手雷身边爆炸都能安然无恙。从高处往下跳,外套能自动变形成滑翔翼,外套里还有很多暗囊,装着各种小装备,种类应有尽有,并且可以随时改进。总之这披衣服逼大了,就已设备装载平台。
装备上双枪和外套,试了几下,孙然叹口气:“老头,这种神器穿在我这个武器设计师身上,太暴殄天物,我看,我还是转职成战士吧?”
华斯老头瞪眼:“不行,这些是给你保命的,可没让你去冲锋陷阵。打生打死那是粗人干的活。咱们是靠脑袋吃饭的人。”
“可是最好的武器设计师不是应该出在战场吗?自己能打战,才能设计出最适应战场的武器嘛。”孙然反驳,他最终目标是成为此世界最强大的战士,但也不会放弃武器设计。只是,武器设计这个本事,他一早就将之定位为他成为最强战士的辅助而已。
华斯老头顿时无语,理是这个理,但进化者战斗危险至极,动不动就完蛋,一个设计师多难培养呀,不带这么浪费的。
最后没办法,他脸一板,准备顽固到底了。
就在这时候,队长钢岚过来了,他带来了一个消息:“我们又发现了他的踪迹。”他就是噬血进化者了。
“什么情况?”孙然立刻关注,华斯老头吹胡子瞪眼睛,你说这抓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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