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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红衣女郎潇洒地转身走了,留下一脸呆怔的罗林。
酒保看着罗林的目光越发同情了,一直等露意莎的背影消失不见,他才开口提醒道:“小伙子,在酒馆里要多长个心眼,越漂亮的女人越会占便宜。现在所有的酒钱得由你来清了。”
罗林伸手擦了擦脸颊,苦笑道:“唉,也只能这样了。下次我注意吧。”
当然,他只是口头说说,实际上,罗林从不会介意让能帮助他的人占点小便宜。
这一天平淡而过,第二天,罗林一早去商业区的治安所报道。
商业区最繁华,所以事也最多,人手也是最多的,在治安所门外等了一会儿,罗林就看到哈林顿、野狼也来了。
作为新人,他们没有什么特殊任务,就是在街上巡逻,很巧的是,罗林和哈林顿、还有野狼正好编在了一组。
三人百无聊赖地在商业区巡逻了两天,除了走路就是走路,无聊透顶,按照野狼的话就是,他奶奶地真是闲的蛋疼。
不过野狼最终还是忍住了他那颗骚动的心,没有惹出事来,这让罗林对他高看了他一眼,这个曾经的恶霸性情非常粗鄙,但他同样拥有一个成功者必备的素质—耐心。
到第三天的时候,露意莎准时地派人送来了黑市的账本。
罗林研究了半天,将第一个目标定在了住在商业区的一个叫萨沃森的商人身上,这家伙在十天前用三百五十枚金币购买了一块至少有十公斤重的法术水晶原石。
当然,这个萨沃森是个远近闻名的大富商,人脉广,背景深,罗林作为一个小小的城卫,要动他可不容易。
他一个人干不成,需要帮手,而他身边正好就有两个不错的帮手。
第二十六章众人拾柴
“嘿,霍恩。”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武馆大院门口传进来,正在用训练木剑认真击打着木桩的霍恩转头望去,就看到一个身姿矫健的年轻站在院门口,正对着他笑。
这人的面目很陌生,他身上穿着霍恩经常在装备商店中看到的昂贵皮甲,腰间挎着的剑看起来比武馆馆长的那一把还要精良,他能认出来的是对方背着的盾牌,那是黑檀木做的,一面这样的盾牌至少需要两枚金币。
“霍恩,那是谁啊,看起来和你很熟的样子。”旁边的同学悄声问,目光中带着好奇和羡慕。
“我也不清楚。”霍恩有些疑惑,他好像没有富贵朋友呀,但出于礼貌,他还是走了过去。
“你是?”霍恩觉得这个人的眼神很眼熟,似乎哪里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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