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也就越大,用的兽皮想必也越好。想来康广他们不该没钱,私盐的利润自古都是很大的,尤其是政府的官价高的话。但是康广家住得又比较靠外的,帐篷用的也是粗粗的亚麻布,也可能是康广信奉财不露白吧。
到了城墙附近,就不再是帐篷了,而是木屋,大多都有石头围成的矮墙。不过也就只有十来栋而已。
走过一条宽马路。到了所谓的老城城门下,有两个卫兵看守。墙上果然竖着刻了许多字,是工整的欧阳体楷书。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大概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不禁有苦笑的冲动。
他们这么做,简直和汉漠拉比当时把法律刻在铜柱上一样。事实上,他们刻的也的确是法律条文,根本不能算宪法。大概只有总起的第一条是有母法性质,越到后面越琐碎。最后一条该是最近才刻上去的,如果法制健全,那该是《婚姻法》里的内容:“凡是身高达到一百六十五公分,体重四十五公斤以上,或者年满十八周岁的女性,必须结婚。如果没有登记结婚的,将由居委会组织比武大赛,嫁给取得相应名次的选手。如果年满十四周岁,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登记结婚,任何人不得干涉。”
看来人口数量过少也引起了汉唐帝国高层的关注。同时,我也发现,汉唐帝国身居高位的,未必是志大才疏的碌碌之辈。仅就他能鼓励人口增长来保证人类物种的生存,就可以看得出他还是个有远见的人。
而且,通过比武来确定丈夫的人选,无疑有优生优育的意思在里面。只是不知道这里的男女比例是多少。不过这个世界,女性明显不足。童话城里只有三个,还有外来的两个。这里,我走了这么久,只有不到十个女性。当然,也不排除女孩子们都模仿古人呆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法典另外还有关于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虽然放在一起有点大而无当,甚至不伦不类。不过这是人类的再一次进步,真的把共和国法条全搬到这里,未必能用到,也未必实用。就像十四岁可以结婚,早五百年或许是正常的,但是现在再看,不免有些诧异。
绕过城墙,往商业区走去。路上,想起那最后一条,又想到余淼。如果她也这里,应该要被强迫嫁人了。不知道这几天来,她过得怎么样。上次说要陪她去扫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履行这个承诺。正想着,不料撞上了一个人。
“啊,抱歉,不好意思。”我马上道歉。此人比我高一个头,一脸横肉,身上穿的是敞开的布衣,肌肉一块块的,还在抖动。路很宽,撞上他也未必是我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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