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遭了这第二次的变端,心中已很了然。那前面闯人分明已干了一件犯法的勾当,后面的人也一定是什么追踪的警探,我不幸夹在中间,才使那警探发生了误会。我旋转身来,见那追赶的人早已奔近我的面前。那人身材高大,穿一件玄色的长袍,上面并无马褂,头上戴一顶深黄条纹呢的鸭舌帽儿,虽然压得很低,但从电灯光下,还可以瞧见他的苍黑的横肉脸儿。一双粗圆的眼睛,张大得可怕。他这打扮分明是一个便衣侦探,我先前料想日经证合。他一定已误会了。
我等他走近,便先开口道:“朋友,一你弄错了。”
他的右手持着一支闪亮的镀镍手枪,枪管凝注着我。
他冷冷地答道:“谁弄错了?”
我道:“你不见那前面的人已转弯了吗?”
这横肉脸的大汉倒很镇静。他答道:“不错,让他去罢。”
我道:“这个人不能放掉。”
他道:“有了你,也是一样。”
我觉他的成见很深,急切间又找不得相当的说话,足以祛除他的误会,不觉有些儿着恼。
我但道:“你当真弄错了。这个人万万不能放过。快追上去。”
他道:“你不会买些糖果骗骗我吗?”
我不禁更加着恼道:“你缠到牛角尖去了!这个人才是罪徒。现在他安然脱身,那责任要你负的。”
他也提高喉咙答道:“捉贼捉赃,那才是我的责任。那东西不是在你身上吗?”
他说了这句,便踏前一步,把枪口抵住了我的胸口,突的伸手摸我左襟的衣袋。一刹那间,那条白巾包裹的项圈,已到了他的手中!于是他脸上露出一种狞笑,那种横眉挤眼的得意状态,见了真使人可恨,又觉可笑。
在这种情态之下,若依我的本性,只有不顾一切,冒险和他拚干一下。不过我的经验已多,自信还有些科学态度。我若和他反抗,不但和他同等错误,而且还不免赔失态之认。因为论这个人的职司,这样措施原为应当。他既不认识我,这误会不易解释,论情也是可原。因这一念,我的态度反而沉静下来。
我又向他说。“这里有一重曲折。你还没有明白。这逃走的人才是真正的罪徒。你若不信,我可以同你一块儿赶上去,也许还来得及。”
那人一壁把珠圈放在他的袋中,一壁懒洋洋地答道:“我却打算省些儿足力了。”
我见这个人无可理喻,又气又恨,一时却又想不出什么办法但那个裁赃的罪徒。现已脱身远扬。这件事已被这个人弄僵。
我又耐着性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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