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结婚,您同意吗?”
“周星家?”施半仙愕然,一下站起了身来:“你自己成婚,干嘛在别人家?义父手里还有点钱,我们去买个宅子,属于你们的新房,不行吗?”
施半仙不同意结婚地点,选在周星家。
其实施慕白但凡有其它选择,也不会给义父跪下。
“义父,我选周星家,有我综合考虑。”
“说。”施半仙板着一张脸。
“第一。迎雪,在未来生活了一个月,对未来很了解,我也很了解未来,未来比现在我们这个时代发达千倍万倍,无论交通还是吃穿住行,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所以我预测的不错,迎雪在这个时代生活不了多久,就会不习惯,就会想念未来的便捷,因为那里有电灯,有电视,有冰箱,有电话,可以说五彩斑斓,绚丽多彩。自然,我和迎雪成婚后,在这个时代待不长,迟早会回未来,到时候也会带义父您去未来享福,故,买一个宅子,不是很浪费吗?”
“那就去未来成婚,正好义父我也想去未来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施慕白跪着,望着义父:“可以,慕白我也想过,甚至我现在就想带义父您去未来享福,去孝顺您老人家,因为未来有我一个山庄,很大,古香古色,里面什么都有。可在未来和迎雪成婚,慕白我感觉没什么意义,因为未来成婚,和现在这个时代成婚,有什么区别?那不是属于我的时代,这里才是,加上,这就是第二个原因了:我必须在这过去生活一段时间,因为在时光里我走了千年万年,经历了很多很多,早已不是原来的我,可迎雪还是原来的她,故,我总觉得和她缺点什么,我需要找回千年万年前的自己,所以我这次回来,是要重新体验一下曾经的生活,那种义父您带着我们走南闯北变戏法的日子,四海为家,故,能买宅子吗?买了谁住?”
施半仙沉默了,就这样看着这个天地间极其特殊的义子。
“第三,客栈倒是个好地方,可客栈与我最好的朋友周星家比起来,又不是最合适的地方。乔府也是一个好地方,毕竟那是义父您的根,也是慕白我的根,可因为慕白我的关系,能回去吗?我可不想把我的婚礼放在哪个充满了罪恶的家里举行。所以周星家是最合适的,也是我为什么要来周星家落脚的原因之一。否则我总不能在荒郊野外迎娶迎雪吧?”
施半仙叹了一声,将他扶了起来,看着他:“慕白,你的路很漫长,既然你都考虑好了,那义父也不在说什么,毕竟这是你的终身大事,也是您的路。”
“义父您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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