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措旅费,送至法国勤工俭学。1921年,中国到法国留学的学生已达1000多人,其中女生约30余人。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国许多工厂停工,留学生找不到工作,生活十分清苦。当时,郑毓秀结识了一位法国的美籍参议员格儒夫人,郑毓秀请她在一段时间内援助中国留学生向警予等人的生活费。现在保存的向警予烈士的书信中,有向警予1922年3月14日给中法协会的信,其中多处提到郑毓秀在巴黎帮助她们解决困难的活动。
20世纪初,婚姻自由观念开始抬头,在新思想影响下,一些地区的妇女,特别是受过教育的女学生冲破旧风俗,自由择偶,并在城市中举行文明婚礼。为了能让婚姻自由的观念制度化,郑毓秀在南京国民政府立法会中首次提议,将妇女婚姻自主权利写进法律条文之中。1912年3月,唐群英、张汉英等成立神州女界参政同盟会,以实行男女平权,普及教育为宗旨,在各省建立了支部。五四以后,妇女参政再起波澜。1919年,广州军政府外交部任命郑毓秀为外交调查名誉会员,被称为“中国女子参政之先例”。其他各省妇女参政运动也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当时社会舆论对妇女参政热潮褒贬不一,多数人不支持女子参政,认为“不知法律,不知道德,不知名誉之人,使之参与国政,吾恐参政不已,必得以无穷希望,作非分之要求,名为二万万女子争权,实为十数女子争利,不几贻民国之玷污,而招外人之讪笑乎”。一些人虽然认为女子应有参政权,但鉴于政界龌龊,主张妇女不应卷入,应更多地致力于社会改革。女子应该先谋“教育平等”,“要求生活技能”,“谋求新的经济”,然后再考虑参政。而从海外留学归国的郑毓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中国妇女的能力,以无可辩驳的事实揭露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荒唐,宣扬了“女子有才才有德”的新观念。
1925年郑毓秀回国后,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她先后写有《MyRevolutionaryyears——theAutobiographyofMadameWeiTao…Ming》《国际联盟概况》、《中国比较宪法论》。《国际联盟概况》于1926年出版,由王宠惠作序,最早向国内介绍了国际联盟的情况,对于开阔国人视野功不可没。《中国比较宪法论》是郑毓秀的博士论文,将中国宪法与外国宪法进行比较研究,意义重大。
1926年,郑毓秀与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并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律师,屡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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