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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场,说白了也没什么好盖的,一个大烟囱火化炉在最里面,外面围着一圈儿是悼念厅,然后有富余,就再建个专门放骨灰的小楼,基本上就够了。至于办公,随便腾出来点儿地方就能将就,毕竟这一块儿是不用加班的。
所以只花了大半年,县城的火葬场就建成了。为了保证有充足的“顾客”可以烧,民政局甚至还想方设法,让县医院把太平间也给挪了过去。这样一来,如果有人想停放尸体,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摆在自己家,要么就拉到火葬场来。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东风是什么?人!招不来肯在火葬场工作的人!早些年可不比现在,那时候谁在火葬场工作,出去都不好意思说,男的娶不着媳妇儿,女的嫁不到郎。
从民政系统内部调吧?~想都别想!没人肯去;从外面招?我们老家县城可不是别地儿,对这种事情忌讳得那是不得了。结果造成了个局面,火葬场建好了摆在那儿都一两个月了,居然还没法儿开工。
最后没办法,只得把邻县火葬场的骨干力量抽调过来一半,先撑起来,然后再慢慢招。
其实没人肯干,并不等于一个人都没有,那些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的,还是愿意来的,毕竟算是公务员,工资相对也不低。
所以当时就有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前来报名。这小伙子人不错,就是长得有些丑,而且小时候打闹崴过一只脚,伤了骨头,但当时没怎么在意,到后来发现却已经晚了,至今走快了还一瘸一拐的。
他家里还有老爹老娘,本来日子还行,老娘前几年得了什么病,光看病就把家里的积蓄耗光了。眼看三口之家只剩下一口半的劳动力,小伙子心想光种地不是个办法,于是就偷偷得背着父母,来火葬场报了名,从最基础的搬尸工做起。
不过这不是个可以瞒得住的事情,庄稼人天天不种地往外跑,两三天后他爸妈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了,但念在儿子一片孝心,即使心中不怎么情愿,也不得不面对这个事实。
于是,小伙子开始了他火葬场搬尸工的工作。
要说这个工作着实不错,虽然不怎么招人待见,但小伙子一个人半年的工资,就能顶上原先一家三口种一年地的收入,更何况并不怎么累。
老两口这会儿一闲下来,就开始张罗着给儿子找媳妇儿,毕竟二十出头的人,放在我们老家县城,那就算大龄青年了。
可是媒说了一个又一个,人家姑娘不是嫌他长得有些不入眼,就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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