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院子里到处是啤酒罐、烟屁股与失去的童贞。我一步四级,跳上毁坏的台阶,不怕别人听见。我非常确定,仿佛已经见到她张狂的红铜色鬈发,双手握拳放在臀上,妈的,你跑到哪里去了?
地板碎裂,灰泥墙面坑坑洞洞,瓦砾散落一地,寒风幽幽,没有人在。我在客厅发现一张字条,从小孩学校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光线从破窗进来,在没铺毯子的地板上画出一块块光斑。字条随光飞舞,仿佛已经放了一百年。
就在那一刻,我察觉生命的浪潮变了,它就这样硬生生转了九十度,猛烈得无法抵挡。
我没有带走字条。离开十六号之前,我已经将内容牢牢记在心上,再用一辈子的时间试着相信它。我将字条留在原地,回到路口站在暗处守候,注视自己呼出的缕缕白雾飘向路灯,听钟声响过了三点、四点、五点钟。深夜淡去,化成忧伤的浅灰,街角一台牛奶车喀喀沿着石子路走向酪农店,我依然在“忠诚之地”的尽头等待萝西·戴利。
第一章 蓝色手提箱
父亲曾经告诉我,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知道自己愿意为何牺牲。他说,要是不晓得,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完全没有,人也根本不算人了。我当时十三岁,而他刚灌完四分之三瓶尊美醇精酿威士忌。不过,嘿,说得真好。就我记忆所及,他愿意为了一、爱尔兰,二、他过世十年的母亲和三、干掉撒切尔那臭婆娘而死。
总之,从那一天起,我随时都能说出自己愿意为何牺牲。起初很简单:家人、女友和房子。后来有一阵子事情复杂一点,但现在又稳定了。我喜欢这样,感觉一个男人可以依此自豪。我愿意为了居住的城市、工作和孩子而死(顺序不分先后)。
我的小孩目前还算听话,我居住的城市是都柏林,工作是卧底。这三样东西哪一个最可能取走我的性命,感觉似乎很明显。不过,除了狗屁文书作业,工作已经很久没给我什么恐怖的遭遇了。爱尔兰就这么丁点大,干外勤的寿命很短,两次任务,顶多四次,被人认出来的风险就高得厉害。我很久以前就将九条命用完了,因此目前暂时退居幕后,负责指挥卧底任务。
在卧底组,不管上工下工,真正的危险只有一个:你创造幻象的时间太久,就会以为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中。你很容易相信自己是催眠家、幻象大师和聪明鬼,你知道什么是真实的,也清楚所有诡计。其实,你也是看得张口结舌的观众之一。不管你有多能耐,这世界总是技高一筹,比你狡猾、比你快,而且比你无情几百倍。你只能试着跟上,明白自己的弱点,永远提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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