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是有必要的。是什么事情?不得知,但是王之志说“救救我”肯定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事情。
他懒得去打的,因为他晕车晕的厉害。还是骑单车好,锻炼身体,不晕车。一路顶着狂风和滑倒的危险也没关系,因为比打的好。
王之志的家很豪华,是一个由众多别墅组成的小区。刚放下车,就听见里面传出鬼哭狼嚎的声音。
“啊,再也不敢了!求你了,我知道错了!”是王之志的声音。
林梓撂下车就冲进去,刚推开门,王之志的身体就倒在他的身上,原来他一直顶着门。
对面是他爸拿着皮带,在做着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事情。“你别以为把你同学请来就没事了,就是把天皇老子请来我也照样揍你,今天我不揍死你我就是你儿子!”他说着,推开林梓:“别听这小子的瞎话,让你白跑一趟。”关上门,像揪一只小猫一样把王之志提到客厅里再接着拿皮带抽。
林梓上去按住俩人,原来,是因为王之志本身没考好,可是他这两天经常做事出错,刚刚的刚刚就把一叠盘子打碎了——一叠,家里所有的盘子。
林梓的理由很充足,考不好不是故意的,打盘子不是有意的,为什么要去怪他呢?赔个不是,不就可以了吗?
……
待林梓走出屋子的时候,发现其它别墅里探出一只只脑袋,哎,小区里的头条新闻无非是这个吧。
王之志一瘸一拐地走出来送客,“谢谢你,不然的话我现在还在受苦呢。”
林梓戴上手套,用食指指着他的鼻子:“下次再有这种事情千万别给我打电话!”
“为什么?”
“自己做事自己承担,你也不小了,总不能跟个孩子一样吧。”林梓吸了一口凉气,这是曾经爸爸对自己说的。
林梓是个特别容易满足的人,就像小孩子一样。容易忘记,容易满足,容易快乐。要想快乐,首先学会满足。帮人是快乐的,快乐是满足的。
刚回到家时,周丽芬问他去哪里了,他如实回答。因为周丽芬的脸色不是很好看。
周丽芬脸色苍白,一句话不说,把林梓领到后院。
“啊?!”林梓吃了一惊,谁这么凶残?对一只畜生下毒手?
他慢慢走过去,阿黄,昨天还在枣树底下和自己玩耍,现在却静静的躺在树下,四脚朝天歪着,两条前腿之间被用刀子挖了一个深深的血洞,黑乎乎,血淋淋。那里是心脏的位置。这里只有林梓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今天在厨房里炖鸡汤,然后你说要出去,出去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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