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尺寸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镜子、发卡、发带、水粉之类,花花绿绿的,很是惹人喜欢。
在另一个包袱里,包着的是一堆姑娘家爱吃的零食,像什么桂花糖、洋饼干、广式果脯等等,所有这些零嘴,曾珊还是很小的时候才曾经吃过其中的一两样,而且远远不如包袱里的那样精致。没有哪个女孩子是不喜欢吃零食的,但一下子得到这么多的零食,简直让曾珊觉得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曾珊长这么大,虽然在聚义帮里担着一个大小姐的名号,但却是小姐身子丫环命。一来,原来的大当家考虑不到女孩子的心思,不知道如何照顾她;二来,帮里的经费一直都不太宽裕,有点钱也不可能给她买这些没什么用的奢侈品。曾珊并不是没有眼馋过镇上那些大户小姐的首饰、花衣和零食,但她知道,自己只是大当家收养的孤女,实在不适合提出过分的要求。现在,罗毅刚刚当上大当家,就给自己买了这么多好东西,这份狂喜实在是无法言喻了。她甚至于怯怯地想到,这是不是新任当家的给自己下的聘礼呢?如果罗子真的这样体贴人,那么,嫁给他也许也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吧……
曾珊不知道,为了买这些东西,罗毅可没少花心思,在铜州城里把所有的杂货店都转遍了。在读大学的时候,他成天翘课出去玩打仗,既没有时间追女孩子,也没有女孩子愿意主动追他。他在心里,也曾羡慕过别的男生给女朋友买花买衣服的壮举,但一直没有一个机会来模仿一下。现在,他意外地得到了一个被指定将要嫁给自己的准女友,长得又是如此漂亮,虽然最终能不能成还说不定,但花点钱讨美人一笑,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了。
曾珊欢天喜地地把包袱重新包好放起来,只拿了一条粉色的缎带扎在辫梢上,满脸喜色地跑回来了。负责后勤的乐家林正在指挥大家把罗毅买回来的东西卸下车,晚饭也已经用新买来的米重新做了,蒸在米饭上面的香肠散发着浓香。
帮众们按着罗毅的要求,纷纷换上了迷彩作训服,大家一个个看起来都像变了个人,整个营盘也颇有点正规部队的样子了。一些年轻一点的帮众开始想象着,如果穿上这样一身衣服到镇上去转一转,会不会有大姑娘看上自己呢?
“大家都换了新衣服了,我给你买的新衣,你怎么不换上?”罗毅看着跑回来的曾珊,笑眯眯地说。
“那衣服是给我买的呀?我不知道耶。”曾珊故作矜持地问,脸上洋溢着笑容。她对罗毅的印象又恢复到当年无忧无虑在一起玩耍的状态了,耍起了小女孩子的娇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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