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亦森先不说话,之后彻底给我一记白眼。他讲:「够了——简直肉麻!」
回去的半路经过一家花店。我让司机回头,进去买五朵红玫瑰。
那里的女店员一再劝我买九十九朵,特别是穿插了金沙巧克力花的那种。大概看见我手指上的婚戒,还道:「今天情人节,送太太巧克力加鲜花,最好了。」
我不禁笑了,讲:「可惜我太太不很喜欢巧克力,也不爱花。」看她疑惑,补一句:「花要送别人的。」
她马上换过一副表情,彷彿了然,可是语气变得敷衍。我猜她一定是误会了,也不解释,付过钱,拿了花离开。
车子再开上路,往汐止去。现在是搬到那里了。房子是独栋三层楼,在半山腰,可是基座深,盖得高,很有遗世独立的气氛。那是外公过世,母亲分到很小部分的财產之一。她不曾住进去过,始终在英国。后来她再婚,就把房子过给我了。
到住处时已经晚上七点多鐘。我让司机星期一早上再过来,下车后并不上家里,先往前面差不多间隔五分鐘路程的一幢房子走。
我按了门铃,过一下子铁栅门开了,里面房子的门也打开,走出一位有年纪的女士。她脚边跟着一隻黄金猎犬。那狗看见我,连连叫着,一面跑来,蓬松的尾巴在后面摇荡。
我开口:「silence,no?lla。」
no?lla立刻安静,在我脚前站住。我蹲下来,伸手去揉牠的脑袋。牠便追着我的手,伸舌头来舔。发现我另一手上拿着花,立刻要咬。我连忙把手躲开。也不知道为什么,牠很喜欢玫瑰。
我站起来,向那位女士笑道:「洪太太,今天真打扰你们了。」
洪太太笑道:「不要紧,我跟老洪都好喜欢诺拉,牠好乖的。」
no?lla是法文,洪太太逕自改口诺拉。no?lla是我和赵宽宜从法国带回来的。牠那时暂住在威廉先生家里,刚满一岁,已经能听得懂话,非常乖巧。可是自dominique走了后,marina就不打算再养狗,不然一定养下牠。也是因为她跟威廉先生年纪大了,不够体力照顾这么小的狗。
在那期间,因为跟no?lla处得很好,我考虑后决定收养。经过一些手续,总算带回台湾。但是no?lla听不懂中文的意思,为了方便请来的阿姨照顾,还花费一些时间教牠听,可是牠最后也只听懂吃饭和散步。
今天是因为阿姨请假,只好拜託向来喜欢牠的邻居洪太太照顾一天。我把带来的玫瑰花送给她,她非常高兴,回头去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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