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起来了。”
他一夜没脱衣服,迷迷瞪瞪爬起来,收拾东西。
我们拎着旅行箱,出门叫醒了大家,退房,来到停车场集结。
女孩们总是慢半拍。
大家到齐了,天才蒙蒙亮。
我第一次见到了四眼,它全身长毛,金黄色,品相很好。它没有拴脖绳,威风凛凛地坐在号外旁边,训练有素的样子。
我大概分配了一下:
我驾车,浆汁儿跟我一辆车。浆汁儿知道我是谁,我不了解她的嘴巴严不严,她只有跟我在一起,才会保证秘密不外泄。
黄夕驾车,张回跟他一辆车。除了我,只有黄夕对这个张回有戒备,他和张回在一起,自然会绷紧一根神经。
布布驾车,徐尔戈跟她一辆车。他们两个人都是旅行爱好者,暴走族,一个骑车,一个开车,应该有共同语言。
孟小帅驾车,她很爱狗,号外和四眼跟她一辆车。
白欣欣的房车是天蓝色的,很漂亮,速度慢,而且平稳,衣舞偶尔有晕车的症状,她坐房车。
魏早单独驾车,在车队最后。向导是他联系的,一会儿接到向导,坐在他的车上。
就这样,每辆车内两个人,正好合适。
每辆车一部对讲机,车与车随时保持联络。
车队浩浩荡荡出发了。
我走在最前头,心里已经开始有点紧张了。
我很清楚我正在奔向什么地方,之前我在网上查阅了有关它的大量资料,它深不可测。
浆汁儿坐在副驾上。她的挎包也是黑色的,绣着一朵红色的小花。
她似乎挺放松,问我:“你有什么音乐?”
我说:“应有尽有。”
她问:“有朱哲琴的吗?”
我说:“有。”
她说:“哇!这么巧?”
我说:“她算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你好像不应该喜欢朱哲琴。”
她说:“那我应该喜欢谁?”
我说:“LadyGaga什么的。”
她说:“切,我才不喜欢那种烂大街的音乐!”
我找出一张光盘,塞进CD机,朱哲琴就唱起来——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一丝气息。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浆汁儿听得很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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