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数明白。”
回到车上,一时间都没走的心思,兜售的村民们眼见有机会,又三三两两围拢过来,曹严华身子探出车窗,跟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那人飞跑着回去,再来的时候,右手一兜洗干净的苹果,左手一兜灶膛里刚烧出来的玉米。
烧玉米是真香,虽然拿着烫手,木代嘘着气剥叶儿,一口咬下去,嘴唇、嘴角、两腮,乃至鼻尖都黑了。
不过,谁也不比她好多少。
边吃边聊,好像早就成了习惯,多么凶险的事,都能拿来下饭。
凤子岭,三重山头,首尾相衔,山头等高的情形不大可能,所以,整体的布局,应该像一个错开的、巨大的凤凰鸾扣。
这地势,是精心选就的。
认字犬离开垄镇之后,为了找一个隐蔽的归老之处,选择了凤子岭。
在这里,机缘巧合,打开了上一轮被封印的凶简。
根据丁老九最后的那条描述,认字犬身上出现的诡异的长条,罗韧觉得,七根凶简,曾经同时都在认字犬的身上。
曹严华瞠目结舌:“七根啊小罗哥,有一根上身都了不得,七根都来,它不得飞天啊。”
一万三想了想:“我的看法倒是和罗韧一致——你别忘了,最初凶简附到人身上时,那个过程是很慢的。”
倘若把凶简当成人来看,再大再凶悍的魔头,被镇了几百年、困了几百年、饿了几百年,甫一得脱,都不大可能会立刻翻江倒海的。
它们可能手脚僵硬,骤然间竟不习惯脱缚,饿的老眼昏花四肢乏力,颤巍巍迈不动步子,需要恢复,需要汲取养料。
认字犬是最好的补品,换句话说,任何能够打开凶简的人,都是命中注定的补品和因果。
不知道互相厮磨了几个寒暑,就在人迹罕至的凤子岭,不管是大雨滂沱的晨昏还是雪掩山头的昼夜,外面的世界那么闹腾,这里,看不见的凶简,如同吸血的水蛭,附着在那条认字犬的身上,由贫瘠到饱满,由僵硬迟滞到能灵活的舒展肢体。
然后,到了该出山的时候了。
为什么身负七根凶简的认字犬,反而让什么都不是的张光华和丁老九给打死了?
罗韧说:“不是他们‘能打死’,是凶简愿意促成这样的状况出现。”
出山,意味着新一轮的布局,从深山到人世,需要一个灵活的、不引人注目的载体。
卸磨杀驴,凶简要脱离、转移,搭一辆顺风车,开始新一轮的游戏人间。
炎红砂蓦地想到什么:“那……它们都盯上了张光华,为什么反而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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