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玉娟说:“不亲近,马从军不喜欢我养狗。在他逼我离婚的时候,有一次还差点把拉拉掐死了,幸亏被我发现了。”
“拉拉现在在哪里?”
庞玉娟说:“离婚的时候,它是我从那个家里唯一带出来的东西,现在跟我一起生活在出租屋里。”
金一田起身说:“可以带我去见见你这条狗吗?”
庞玉娟说:“当然可以。”
离开咖啡屋后,她坐上金一田的小车,二十来分钟后,回到了位于青龙嘴菜市场附近的出租屋。一打开门,被关了一整天的小狗拉拉就欢快地扑进了女主人的怀抱。
庞玉娟高兴地说:“拉拉,今天有客人来看你了。”
拉拉仿佛听懂了她的话,朝金一田看了看,摇了摇尾巴。金一田拍拍手说:“拉拉好乖,让我抱抱你。”他抱起小狗,一边抚摸着它的头,一边在它身上仔细检查,最后在其一条后腿内侧发现了一枚黄豆大小的青紫色印记。他问:“这个是你弄的吗?”
庞玉娟摇头说:“不是,我一般只给它梳理身上的狗毛,这个位置很少注意,这个印记应该不是我弄上去的。”
金一田把拉拉抱到灯光下,仔细观察那枚印记,发现有印记的地方,似乎有一些黏黏的强力胶水。他放开拉拉,想了一下,说:“问题还真出在这只狗身上。”
庞玉娟问:“怎么了?”
金一田说:“你丈夫应该知道你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拉拉说,所以上一次,你丈夫并不是要掐死拉拉,而是在它身上的隐秘处粘上了一枚微型窃听器。你对着拉拉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被他窃听到了,你的杀人计划,自然也早就在他的掌握之中。等他的目的达到之后,又悄悄从拉拉身上取走了窃听器,所以这里只留下了一个黏黏的印记。”
庞玉娟一呆,说:“是我太大意了,竟然没有注意到他在拉拉身上偷偷安装了窃听器。”
金一田说:“这个不能怪你。他粘贴窃听器的位置十分隐蔽,而且可能选用的是一枚颜色跟狗毛相近的窃听器,所以很难被人发现。”
如此一来,真正的杀人凶手,就变成了马从军。马从军多次逼妻子离婚不成,最后竟想出一条毒计。他通过在小狗拉拉身上安装的窃听器,偷听到了妻子要动手谋杀他的详细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杀人方式及如何处理尸体等,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于是他将计就计,从外面杀了一个人,并且这个人身上流出的鲜血都被他收集起来,然后将其尸体装在车里带回家。
他假装被庞玉娟杀死之后,趁她没有注意,把别人的鲜血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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