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年轻的夫人可以跟我们一道去吗?”福克先生问。
“可以。”警察回答。
警察带着福克先生、艾娥达夫人和路路通上了一辆四轮四座的马车,驾着两匹马,就这样拉着他们走了。一路上谁也没说一句话。
马车先经过“贫民窟”狭窄的街道,街道两旁尽是些矮小的土屋。这些屋子里聚居着很多衣衫褴楼肮脏不堪的“流浪汉”,接着马车又穿过“欧洲区”,这里到处是砖瓦结构的住宅,密茂成荫的椰子树和高大的杉树,使人大有清心悦目之感。虽然还是清晨,可是,威武的骑兵和华丽的马车早已在街头奔驰了。
四轮马车在一所房子前面停了下来,这所房子外表虽然很平常,但看起来不象是私人住宅。警察叫他的囚犯们下了车——我们很可以用“囚犯”这个名词称呼他们,然后把他们带进一间有铁窗的屋子里,对他们说:
“八点半钟,欧巴第亚法官将要审讯你们。”
然后,警察把门锁上走了。
“糟了!我们被押起来了!”路路通叫着说,一面没精打采地往椅子上一坐。艾娥达夫人立即向福克先生说:
“先生,”她虽然极力保持镇静,但说话的语调不能掩饰她内心的激动,“您现在只好别管我了。他们抓您一定是为了我,一定是因为您救了我。”
福克先生只回答说:“不可能是为这件事。为火葬的事抓我们?那绝对不可能!那些僧侣怎敢到这里告状?一定是搞错了。”福克先生接着表示不论如何他也不能丢下艾娥达夫人,他一定要把她送到香港。
“可是十二点钟船就要开了!”路路通提醒他说。
“我们十二点以前准能上船。”这位绅士毫无表情,简单地说。
他的话是那样肯定和干脆,使路路通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起来:
“对!这准没问题!我们十二点钟以前一定能上船。”可是他自己心里却一点把握也没有。
到了八点半钟,房门开了。来的还是那个警察。他把犯人带到隔壁的一个大厅里。这是一个审判厅,公众旁听席上坐着很多欧洲人和本地人。
福克先生、艾娥达夫人和路路通在法官和书记官席位对面的长凳子上坐了下来。
审判官欧巴第亚出庭了。他后面跟着一个书记官。这位法官是个大胖子,胖得象个大皮球。他把挂在钉子上的假发取下来,熟练地往头上一扣,同时宣布:
“开始第一个案件。”
但是这时他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胖脑袋说:
“咦!这假发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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