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写书!写了书还非要在开始也写同你简介里的疑惑一样的东西,你说你是不是找抽?自己没那个本事,还非放什么牛屁!说我没什么本事这我真得承认,要真有本事怎么着也得干个全国作联副主席不是?所以说这里我得检讨:我强盗不该非要在书的前面写的和简介里的疑惑一样,然后还非要慢慢的在书里说明,然后最终阐述我的那些疑惑不该存在的道理。非要把一个网络快餐(指不定那天就变稀饭了,一喝低朝天。)搞的跟个多有思想性多有教育意义的历史巨著一样,不该抗上那个改变文坛新风向,掀起优秀作品大浪潮的思想的旗帜。。。哎!等等,等等。说笑了啊。上面检讨那段给掐了啊。这是导演让说的!
言归正传,上面说了,我强盗开始写这本书时确实是为了赌这口气,所以心里是存了点开始故意写个通俗YY,然后在书中慢慢一点一点扳过来的这么点心思。所以在我的《隋唐》里你也会看到一个公主开始莫名其妙的爱上主角,但是,只要你不是和那位“10分钟看完15万字的读者”一样,你就会发现,这个公主并不是象平常那些发现主角然后立即贴上的女人一样从此和主角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在我的书里,这个公主不敢说最后,最少是写到这30万字的时候处境是十分悲惨的!这也算是我自己写在简介里的疑惑二:“凭什么你主角一站在那摆个破丝,立即就有一群MM往你身上冲?难道你是便便她们是苍蝇?”的一个回应吧。
总结上面这几段,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件事看来应该可能或许是不成立的了,不过有一便有二,为了我强盗夏侯元让为了我这个还算彪悍的笔名的贞节,这才写了上面这些罗罗嗦嗦一大篇。诸位不管是读者还是作者,又或者如我一样是作者但首先更是一名读者的人,在看完上文后,都希望你我能够共勉之。。。
不为其他,只望日后能多看些精彩好文。毕竟还是那句老话,我是一个作者但首先更是一个读者!
这个要算后记吧,呵呵
本来准备夹在最后一章后面发的,但是那一章九千七百字,再加上这些的话便要大家白白多掏几个大子,实在有些不好,所以到最后还是单独拿出来独发一章了。
这本《隋唐》是我写的第一本书,很多地方都写的很不够,该说清没说清的地方也多的是,不过瘌痢头的儿子是自家的好,我还是蛮喜欢的。(呵呵,)
其实我只所以这最后一章拖到现在才发,实在是也知道这一章只怕会惹的天怒人怨,怕我被大家在年里面骂,所以迟迟拖到了现在。不过没关系,那么多的人穿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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