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留下书信,这当中会不会有什么跷蹊?”杜思郎眉头一皱,“像岳峰这样闻名的大将军,应该不会相信直觉的,自然不会说一看就看上我,可是,我无才无能,他为何这样做?”
杜思郎依旧不解。
拿起桌面上的书信,这个朝代虽然已经发明了纸张,然而纸张并没有像现代那样的雪白干净,上面依旧带有杂质,甚至摸上去也能够摸到上米的粗糙,以及一根根突起来的毛线,就像是动物的皮毛一般。
“嘶”的一声沉闷,杜思郎撕开信封。
信封里头有张纸,纸质同样不是太好,如信封一样粗糙,杜思郎摊开纸张,发现纸面上竟是洋洋洒洒地用毛笔写满了字。
“思郎,吾乃蜀中大将,领兵千万,阅人无数,阅人不过三两息间便能够了解一人。汝昨日馒头救吾,吾尤感激之,欲为汝安排一份差事,以此终生。但昨日吾观思郎容颜,眸若朗星,面如冠玉,一言一行间风度翩翩,竟是没有半分乞丐之貌,吾惊之,知汝不过池中金鳞,他朝一日定比凤凰腾达。”
……
“吾欲与汝共战场,奈何将才不合,汝无奈之,只能将汝留于邺城,消除众将忧虑,望思郎见谅!”
……
杜思郎一字一字细心嚼读,写这书信的话是上一辈子杜思郎最讨厌的文言文,但一向看到文言文就会头疼的杜思郎这一次竟然耐心非常,一字一句细细读来,竟然没有平时的厌烦,相反心中闪烁起一阵感动。
这片世界当中的杜思郎是一名乞丐,自然说不上什么经历丰富,但另外一个世界的杜思郎却是自少就成就优秀,是老师学生家长心目中的好孩子,重点培育对象,一直到大学,老师的爱戴一下子没有了,如此杜思郎才会因此而迷上了网络游戏自此一发不可收拾。
大学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一种被人重视的感觉了,这一次,终于在岳峰的书信当中,杜思郎看出了岳峰对自己的重视,至少,他是看出了自己的才华。
或许说都不会想到,一个乞丐身上竟然拥有了一个其他世界的人的灵魂,然而慧眼识英雄,这一点在岳峰的眼里头早就已经展露无遗,所以岳峰对杜思郎敬重。
搁下手中的书信,杜思郎纸张撕成碎片拈成一团,然后在不远处的蜡烛放了一会儿,充满杂质的书信马上燃烧,在一股怪异的烧着味里头化成一堆灰烬。
望着手中书信缓缓散落,杜思郎感慨地说道:“知我者,何其少,有岳峰,命足以!”
……
便在杜思郎细心阅读岳峰留下书信的时候,跟杜思郎送信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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