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灯亮着。那个盗了御玺的沈归,却不在屋子里,而是站在东屋外的窗子下。微弱一点灯火下,张君细细打量着这名声传遍西北的,曾经的西北狼沈归。
年过三十的男子,长腿,劲腰一身短打,身形利落,眉目周正,光凭表面,看不出匪气来。他缓缓抱拳问道:“不知阁下是?”
“沈归!”一个叛逆朝廷,落草为寇的山贼,人人见之可诛,他倒敢光明正大的报出名号来。
不等张君再开口,沈归又道:“正是那个当年横扫西北,如今落草为寇的沈归。张君,张钦泽,武德大将军张震的二弟,归元三年的探花郎。若不为礼部侍郎那句:百善孝为先,此人不算孝子,不足为天下先。张兄该是要做状元的。”
他如此清楚自己的底细,张君便也不好说什么,舒了两手道:“出京城而一路三道旨令,能被贬到西北狼的家里做一回里正,荣幸之至。”
出京三道旨令,这事沈归知道。他从一进门,就知道张君曾翻过这个家,从每一本被虫蛀空的书到每一只箱子,连凳子都拆成了烂木头。显然,这被贬的,两只细手只会握笔的小翰林是途中接到的任务,要赴他的老家来寻一回玉玺。
沈归忽而觉得有些可笑。他本以为太子会如对待他秦岭中的据点一般,派六兵精兵来剿这小山村。却没呈想,太子只是借路,派了一个被贬的小翰林而已。而这小翰林,穿着件白衣飘摇而至,一路与文人论骚,墨客抒怀,花光了银子,到这村子里才傻了眼儿,急于要走,应付差事,将他家翻了个乱七八糟,完全不掩形迹。
张君望着沈归默了片刻道:“若沈先生不方便,在下仍卷了铺盖搬回垭口即可。”
沈归一笑:“既你是客,那有逐出去的道理。你自在此睡着,我往垭口去睡即可。”
他话才说完,随即进厅屋抱了床被子出来,擦张君的肩而过,出门去了。
就在沈归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张君心中忽而一悸,虽他的想法荒唐而可耻,但却怎么强抑也抑不住。他脑海中闪过如玉舒开双臂,钻进沈归怀中的画面。
那娇俏的小媳妇儿,是这村子里唯一与沈归有直接牵连的人。她收过沈归那样珍贵的布料,替他掌管着银子,肯定与沈归之间早就写下了嫁娶婚约。那她会不会与村子里别的妇人一样,于深更半夜的时候,偷偷一人从家里潜出来,到垭口去与沈归幽会?
若是她想与沈归幽会,简直太方便了。因为她的家离垭口最近,而她对这村子里每一条路上的每一根草茎都熟悉无比。她可以于连猫都会迷路的黑暗夜晚,顺利找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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