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祺担任。
随后,曹跃再一次公布帝国元老院,帝国元老院将分为内院与外院,内院负责审核立法,外院负责提出立法,两院共同决定立法是否通过,并由元老院院长左丞相递交给首相,经首相审核后,再递交给皇帝,随后皇帝审核批准或不准。
很显然,帝国元老院取代了礼部与刑部的作用,作为立法与审核的最高部门,帝国元老院的权利毫无疑问是非常巨大的,左丞相王宇随后提出了第一项立法,即中华帝国宪法第一条,即中华帝国最高权力为皇权。从法统上确立中华帝国的统治基础,即皇权至上国家,一切最高权力为皇权。
接下来王宇提出了第二条立法,即中华帝国国民的权利和义务,中华帝国国民享受法律面前平等、言论自由、行动自由、工作自由、宗教自由、享受和平、追求富裕、婚姻自由、保护财产和个人安全的权利,但同时承担终于皇帝、纳税、服兵役、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维护国家形象义务。
由于帝国元老院在早在两年前已经组建,如今已经非常成熟,并得到了全国各地士绅地主和商人阶层的承认与支持,因此帝国元老院很快就通过了宪法前两条,递交首相张荫恒,张荫恒在经过斟酌与修饰,并与帝国元老院内院仔细商议后,向曹跃递交了这两条宪法。
曹跃随即宣旨通过,中华帝国宪法第一条与第二条,当天通过,从而规范了国家制度以及国家组成。
随着帝国宪法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通过,帝国元老院的作用逐渐凸显出来,帝国元老院元老的名额有两种,第一种是拥有爵位的内院元老,第二种则是各省推荐的外院元老。外院元老则是各省推选,由于首届元老并非各省推荐,所以曹跃宣布四年之后各省再进行元老席位竞选和各省元老席位数量的划分,因为一些省份明显过多,另一些省份元老席位明显太少。以陕西省为例,曹跃出生的陕西省拥有五十几个外院元老名额,远远超过人口最多的直隶省,陕西省的外院元老名额过多,也引起了其他省份的不满。
因此为了平息各省怨火,曹跃提出按照人口来划分外院元老名额,如此一来一些人口大省自然欣喜若狂,而陕西甘肃这两个外院元老名额多但人口不占优势的省份自然不高兴了,可是这两个省份因为跟随曹跃较早,拥有更多的内院元老名额,因此他们的抗议显得有一些矫情了。
9月1日,北京城举行了盛大的封禅仪式,近百万百姓集中在紫禁城周围,为新皇登基庆祝,同时也举行为期七天的登基欢庆,由首相张荫恒宣布各省同时举行七天的庙会活动,由朝廷花钱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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