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的黑人,往往看不起那些穷苦白人。似乎主子的财产,他们也有一份,这种变态心理每每让我掩鼻。我们有些国人,一谈起成吉思汗打到了多瑙河,建立了世界级的霸权,也跟着神往,其实他们的祖先几乎被成吉思汗的铁骑屠戮了大半,而他们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有些人云亦云的愤青,一说起祖国,就是“地大物博”;一说起国际关系,就是“国家利益”,自以为懂得很多。殊不知那些地和物,那些所谓国家利益,都是主子的私产,都是主子的利益,和他们这帮奴才毫无关系。当然,刘邦殿上的群臣还不算纯粹的奴才,他们也算是有爵位有封地的官吏,在主子发家致富的过程中都立过汗马功劳,所以主子夸富,他们也觉得与有力焉、与有荣焉的缘故罢!他们比当今这些一贫如洗的愤青还是好了无数倍。
刘太公则一张老脸羞得通红,看来自己的眼光确实不行,老二确实不中用,给他个代王做,他都没能力。当然也有些自豪,不管怎么样,眼前的皇帝究竟还是自己的儿子嘛,是自己在床上辛辛苦苦制造出来的嘛,在他面前,承认自己看走了眼也不会死嘛,自己眼光虽然不行,精子质量终归还可以嘛。要不,能生出皇帝来吗?
当然,刘太公的想法,是按照科学推理来说的。但他自己万万没有想到,在《史记》和《汉书》里,他的这一制造权被史官粗暴地剥夺了。史官们信誓旦旦地说,刘邦这个儿子,是刘太公的老婆刘媪和蛟龙交配出来的,和刘太公丝毫没有关系,他顶多算个假父。我不知道现在要是能起刘太公于地下,他会不会嚷着去做DNA化验,看看刘邦的生理学父亲到底是谁,是那条谁也没见过的蛟龙吗?还是生活在侏罗纪的恐龙?
可能因为老爸的认错态度还可以,刘邦对二哥的那种耿耿于怀逐渐消除了。十一年的秋天,英布举兵反叛,击灭了荆王刘贾,关中震动,刘邦不得已亲自出征。
刘仲的儿子沛侯刘濞二十岁,跟从出征。他长得非常强壮,擅长骑射,在这场战斗中立下了汗马功劳,一直到击灭英布为止。
英布死后,刘邦有些忧虑,原来的荆王已经被杀,得重新立个国王才行。那时的地域歧视很严重,就像现在河南人被妖魔化了一样。中原人普遍认为吴楚人都是愣头青,喜欢打架斗狠造反,不在这里立一个擅长打仗的王恐怕镇不住。刘邦想,自己的儿子都还小,没办法胜任。刘濞这次的表现不错,是个上好人选,于是封刘濞为吴王,管辖东阳郡、吴郡、故鄣三郡五十三城,都城广陵(今江苏扬州)。
刘邦命令把吴王印绶授予刘濞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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