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那一点纸是软的,接触到筷子的瞬间就变形了,等离开又恢复了,所以没人能看出来,在后世,就有个JC竟然用这个对记者吹嘘说自己有从小就练就功夫,骗倒了不少人。但其实知道诀窍,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轻易的把筷子给斩断了。(诸位书友可以在你们的女朋友或男朋友面前试试,用百元新钞票更能唬人的,百元新钞的话,可以让钞票多露出一点来,大概1-3厘米左右,就会表现得更为真切。只是切记得一定要先在家练练,掌握好食指的位置和控制力道就是,这个不伤手的,也用不了多少力气,速度快点就行,很安全的,若能博美人一笑或博得白马王子青睐,千万别忘了给灰雀来点支持哦。*-*)
而王况的这一手却真真切切的把林翰他们给唬住了,看向王况的目光顿时就不一般起来,那几个护卫的眼光尤其灼热,恨不得立马上前去五体投地跪倒拜师学艺,只是碍于主家在旁,不敢乱动。
此时小娘子也反应过来了,毕竟大咧咧惯了,也没在意什么和陌生男子接触的禁忌,这时候的她,即便在意也早就全抛爪哇国去了。更何况,若是她在意,也不会跟着大兄千里迢迢从长安跑到建安来玩了,到了建安则是连婢女也懒得带在身边,嫌麻烦。要不然刚才哪里还轮得到王况来扶她?小娘子已经完全的忘了男女之别,她抓起王况的手是左看右看,然后有抢过纸去检查,怎么也不相信这么软绵绵的劣纸竟然能把筷子给斩断了。
看了半天,没看出个破绽,别说她了,就在后世,多少人见过这表演,饶是后世人见多识广也是啧啧称奇。
“小郎好功夫。”林翰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总是个经年在外跑的商贾之人,见闻也是广的,他明知这其中必定有关节,但就是看不出玄机在哪来,心下也是暗暗赞叹,连连夸奖,又转头问孙铭前,“这位小郎是?”
“哦,是我的疏忽,这是我家远房侄儿,前两年双亲故去,因此兄弟二人一路流亡来建安。我这侄儿自小就聪慧,可就是不爱读书,至今大字不识得一个,某甚觉惭愧。”这一句可把王况给真真切切惊出一身冷汗:敢情到现在为止,大家都还认为我大字不识一个?幸好幸好,这一年多来自己还真就没接触过需要读写的东西,否则这马脚可就露大了,他因为自己后世喜欢篆刻的缘故,繁体字是几乎都能认得,就连一些常见的篆字也能写,所以穿越来后,只要不是深晦难懂的正式文章,他也能应对。加上后世读书十几年,到了最后,对课本是深恶痛绝,见了课本就头疼,所以来唐后是下意识的避开读书这事,反正自己能识字就行了,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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