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他们的男子气概。
中世纪就是这么一个蛋疼的地方,即便名花有主,可是骑士们仍然坚定信念,有条件就上,没条件就创造条件上。
不ntr领主的骑士不是好骑士!
科尔宾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学一学伟大的天朝精华传统弄一群阉人出来。
嗯,扯远了,最近伊莎贝拉跟科尔宾好得跟一个人似的,科尔宾完全是出于雄性生物的占有欲心理才诞生的强烈危机感,毕竟最近盯着伊莎贝拉两眼发直的骑士很多。
答案揭晓。
其实在中世纪引领潮流是国王或者占据统治阶级顶端的统治者们,他们才是引领时尚潮流的人。就像广告请名人一样,国王就是广告里的名人。国王穿了什么奇装异服,过来觐见的贵族见了觉得很厉害跟着回家也学着弄一套,然后潮流就这样传播开来了。
而自从娶了伊莎贝拉以后,科尔宾就有了这个能力。
想要改变整个中世纪的服饰传统概念就得从身边的人做起。
首先就是伊莎贝拉。
洛林的公主很爱漂亮,科尔宾弄出来的漂亮服饰从不拒绝。
不过,今天,夫妇俩宽大的房间里,伊莎贝拉很放不开。
外面是寒冷的一月天气,才下午吃过晚饭,外边就漆黑如夜。
壁炉燃烧的火堆散发滚滚的热浪,但伊莎贝拉依然觉得两腿有些发凉。原因无他,镜子里的洛林公主穿着一件她从未见过的新奇服饰,饶是以她的见多识广(相对的),但还是觉得穿着这种衣服太过妩媚了。虽然整个衣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却把她弄得比路过街巷里袒胸露乳并搔首弄姿的女郎还要妩媚。
“走两步试试。”科尔宾换上了一身记忆里近代贵族所穿着的那种大领燕尾服,但裤子却是不是那个时代的紧身裤,脚上套了一双高及膝盖的黑牛皮靴,手工比起现代的要差上不少,不过至少靴面光亮,走起路来还算舒服。
伊莎贝拉脸红了红:“能不能不走。”
科尔宾玩味地笑着:“亲爱的,待会儿,我们还要练习跳舞呢。”
伊莎贝拉脸红如霞压住了腰下的布片:“跳舞,我也会,可是这种裙子,不,已经不能叫做裙子了。这种布片,很羞人的。”
科尔宾走过去低语道:“房间里就我们两个人。难道就不能满足我一下吗?”
伊莎贝拉犹豫了一下,最后她退让了:“就一次,先声明,就一次。我打死也不会穿着这种衣服走出这个房间的。你去看锁好了门没有,要是让我父母看到我穿这种衣服,我会羞死的。过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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