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有大将之风。庞德,即便是军师不写信鼎力推荐你,我也会对你委以重任的。正如军师在信中所写的一样,你还年轻,临战经验十分的少,所以需要很多的磨练。这样吧,你且去前锋营,前锋营里,樊稠是先锋,鞠义是副先锋,我也让你做个副先锋,你们三个人在一起,只要相互配合,互相协作,必然能够所向披靡。”萧风道。
庞德听后,当即抱拳道:“多谢主公厚爱。”
随后,萧风让克雷达乌斯负责接受庞德所带来的粮草辎重,然后让那些士兵还回姑臧城,他则亲自带着庞德去前锋营。
前锋营是萧风刚刚成立的一支队伍,从队伍中精心挑选了两千名士兵组建而成,每个人都身手敏捷,弓马娴熟,以都尉樊稠为前锋营的营长兼先锋,而以军司马鞠义为前锋营的副营长兼副先锋,目的就是想将部队□□化。
由于萧风的队伍里面,若论团队作战的话,骊靬人是首屈一指的,可是骊靬人却肩负着拱卫中军的重任,而且骊靬人的作战方法只适合步战,在步战中才能发挥出其最大的威力。加上骊靬人都身披厚厚的铠甲,属于重步兵,若要追击或者突袭叛军的,也只能用骑兵。
所以,前锋营全部是骑兵,配备精良武器和战甲所组成的适合偷袭和冲锋的轻骑兵,远处用箭,近处用枪,短兵用刀。这样一来,就可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敌人发动突然袭击,以达到所要的战争目的。
前锋营奔驰在队伍的最前列,萧风、庞德策马从后面一路狂追了上来,但见樊稠在前,鞠义在后,两千骑兵紧紧跟随在他们的后面,每一个人都凶神恶煞的,看起来很是威武。
萧风骑的是乌孙良马,速度较快,很快便来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一拉住缰绳,便调转了马头,冲前锋营中的骑兵大声喊道:“樊稠、鞠义出列,其余人继续保持警惕向前进。”
随着萧风的一声令下,樊稠、鞠义分别骑着马来到了萧风的身边,抱拳道:“参见主公。”
“嗯,免礼。”萧风说话的时候,脸则扭向了队伍的后面,朝着庞德挥了挥手,示意庞德快点过来。
等到庞德来到萧风身边的时候,樊稠、鞠义都有些惊讶,异口同声的问道:“你不是在姑臧城吗?”
庞德道:“昨天是。”
萧风道:“你们之间早已经都互相熟悉,那我也不用多做介绍了,从现在开始,庞德正式进入前锋营,担任前锋营副营长一职,并且同为副先锋。”
樊稠、鞠义都看了看才十五六岁的庞德,眼睛里都充满了鄙夷,他们知道庞德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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