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利!
至少在去年进京的时候,他从未想过一切会如此的顺利。
当然,除了一件事制宪。
制宪会议已经召开两个星期了,可是会议却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直到现在,宪法依然在对草案选择上进行着讨论,李子诚的心下不禁一叹,最初之所以强调制宪代表的律师身份,是因为相比于其它人,那些律师至少熟知妥协精神,制宪会议从来都都是一个争论、辩论、最终妥协各方利益的过程。
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想要放松一下的时候,李子诚的脑海中再一次浮现出那一句话来。
“在权衡中进行理性选择……”
宪法既然是一套规则集,那么,所谓制宪会议的实质就是在规则之间进行选择。换言之,制宪会议是一个对诸多宪法方案和宪法规则进行比较、权衡、选择的过程,对于国人而言,在他们的心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宪法方案。
在5月29日,于城外的财部部新楼上举行的制宪会议上,随着会议规则的最终确定。先是丁佛言首先提出了《天坛方案》。该方案实际上根据天坛宪法草案为基础制造定的符合规则的宪法草案。从5月29日起,制宪会议一直对该方案进行讨论,并于6月13日形成了一个全体委员会报告。随后,李庆芳等人又提出《约法方案》。那个方案是以袁氏约法为基础,加入了“宪法”的调料“制成”。
而这两个方案争论不已经时,江苏省代表方面则提出了《江苏方案》,其着眼点是确立共和体制和国民权力的维护,同时是寻求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政府,确保全国政府的权力相对集中,只给各省保留一定的自治权。以实现国家的统一。
然而,就在这时,云南省代表则6月17日的会议上,提出了一个与《江苏方案》针锋相对的《云南方案》,该方案凸显各省的独立性,要求把主权留给各省,实质是力图建立一个松散的邦联结构。
会议至此,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开始出现:在诸多宪法方案中。究竟选择哪个方案?无论是《天坛方案》亦或是《约法方案》最终都在种种质疑中通过讨论被放弃,这两个“仓促而成”的方案,有着太多的不足。
最终。《江苏方案》和《云南方案》成讨论的主流,实际上,这两个方案就是中央与地方的角逐,是要一个中央集权政府,还是在一个松散联邦政府的选择,当然,两个选择之中,都不同程度的强调了对民权的维护。
7月19日,这是相当关键的一天。《江苏方案》的起草人从8个方面对《云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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