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的话音刚刚落地,刘三水就从李世民身前的龙案上,拿起了一卷黄橙橙的布帛,在上前两步之后,刘三水打开手中的布帛,大声念了起来:
“元霸,乃高祖皇帝四子,朕之胞弟。其自幼便神勇无比,武功盖世,更是为我大唐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然,十九年前遭天妒,被雷击中,昏迷至今,幸今安然归来。”
“今,朕特将卫王改为武王,加‘神勇’封号,赐‘上柱国’勋级,可入皇宫而不报,面君而不跪!令,朕闻秦岭之下,长安城境内有新晋县职,名曰芷阳,乃是山清水秀之福地,特赐予武王为封地。”
“然芷阳从未做过勋贵封地之用,故朕特赐‘武王别院’与武王,其芷阳府邸在建期间,便居于长安‘武王别院’,并可组建一支王府护卫军,护卫武王府邸!”
刘三水话音落地,朝堂上文武百官的下巴都掉下来了。
第四十四章神勇武王(下)
这,这是什么封赏?
“入皇宫而不报,面君而不跪。”
这个很好理解,无非是可以随意出入皇宫,看到皇帝老子不下跪罢了。
毕竟他们明白十九年前的李元霸的性格,那就是典型的傻二愣子,做什么事情都是横冲直撞,从来不讲求后果。就像方才那倒霉的张铎,以及被揍了个半死的侯君集,像这样的猛人,根本就不是世间的礼仪能够限制地了得。
所以圣旨上的这一条,文武百官也都能够接受。
至于后面的‘神勇’封号,那可就是开创了大唐先例了,还从来没有听说过给活着的男人来个封号的,这不是咒人死吗?
不过回头想想也是,人家武王都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哪里还会在乎封号不封号的。
这圣旨前两条,想想也容易让人接受,可就是这最后的一条,真是太夸张了,不仅把从未有过勋贵封地的县职封地直接赐给了李元霸,并且还是在长安城附近,这不是摆明了想要时常见到他吗?
还有那支莫名其妙的王府护卫军,虽然唐初实行的都是府兵制,每座亲王府也都有亲事府和亲事帐内府,有亲王护卫队,可是别忘了圣旨上所说的可不是亲王护卫队,而是直接称其为王府护卫军,这‘队’和‘军’的区别可就大了,单是人数上就要多上很多。
反正这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只要这道圣旨一下,神勇武王李元霸,就成了这大唐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了,只要谁招惹了他,先不说会被这猛人给虐个半死,就算是皇帝老子都不会帮着他。
这是典型的帮亲不帮理,有理你也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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